為取締泰山及林口兩地區夜間行駛改裝排氣管車輛擾民情形,林口警分局於15、16及17日夜間連續3天規劃取締改裝噪音車輛大執法,針對噪音車輛易行經之路段攔查通報。本次大執法攔查通報噪音車量計有汽(機)車共47部,積極展現執法決心,以維夜間安寧。
林口分局長陳忠龍表示,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主管機關雖是環保局,但新北市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於106年5月公告噪音車行為管制規定,針對夜間22時至翌日6時,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排氣管之車輛進行攔査,強力取締改管車。
林口分局指出,駕駛人駕駛改裝排氣管之車輛行駛於道路如違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噪音管制法」,以及新北市政府公告事項規定,由環保局逕行裁處並按次裁罰,無須再行通知噪音檢測事宜。另警察因職司道路秩序維護,除配合政策攔查噪音車輛進行通報外,也針對改裝的車輛加強稽查取締。
林口分局說,攔查過程如查獲未成年無照駕駛,即移置保管該車輛,並查明車主(家長)是否明知且允許未成年人無照駕駛該車輛後,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5項舉發,希望藉此對家長起警惕效用,避免青少年無照駕駛等違規使用車輛情況,及時制止以提升整體用路環境安全,並呼籲喜歡騎乘改管車的駕駛及早改正,改管車所發出的噪音只會惹人厭且造成荷包失血。
如民眾路上遇到音量擾人之汽機車輛,亦可以照相或錄影方式,針對車牌、路段及致噪音情形,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點選「我要報案」,上傳相關佐證資料供市府環保局審核,俾利共同維護深夜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