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王國材16日視察桃園國際機場,關心0311桃園機場停電事件的事後相關處置,與改善措施。(圖/資料照片,圖源:桃園機場公司)
3月11日晚間19時,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發生跳電,影響範圍包括第二航廈地下行李場、出境大廳部分區域、南側登機廊廳、B2美食街等。事後桃園機場公司追查,竟發現是施作消防水砲系統工程的2名工人,因覬覦電纜價值,因而剪電纜釀禍。目前該2名犯案工人已被羈押。外界關注明明工人使用的油壓剪已被融蝕卡在電纜上,但工人反倒沒被電而逃跑。對此桃機公司今(18)日回應,嫌犯持油壓剪是站在包覆絕緣皮之其他電纜上,人員並未接地形成導電通路,故不會感電。
桃機公司表示,針對3月11日發生跳電及14日確認為人為蓄意破壞刑事案件,機場公司連日密集檢討,提出分保安管理及施工管理兩方面精進檢討:
一、保安管理面:為強化此次發生事件的中央車道防護,增設保全哨位以人員及巡邏車駐點守望,亦已協調航警局加強巡檢,隨時注意可疑之人事物,必要時主動盤查,以確認其於該區之必要性。
另有關中央車道,機場公司原本已針對進入車輛以車證管制,未經核可車輛禁止進入該區,以提升防護層級。
桃機公司前已偕同航空警察局定期檢視各項安全防護,進行保安脆弱點之檢討。經此次事件將參考其他國際機場作法,強化機場保安作為。
二、施工管理面:針對施工人員部分,要求施工單位每日收工時確實清點人員並回收通行證,每日上工前再發還;監造單位亦需落實監督施工人員進出管制,隨時抽查人數及施作區域需相符合,將法治宣導化為實際作為強化。
桃機公司表示,該公司官網設有施工通報平台,將目前在航廈內進行的工程包括施工期間、起訖時段及申請單位均臚列其中,以利訊息透明及加強施工查察。
依照民用航空法第101條,「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危害飛航安全或其設施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九十萬元以下罰金」。桃機公司強調機場範圍內CCTV覆蓋率極高,且24小時監視中,呼籲有心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桃機公司表示,本次事件嫌犯所屬之第二航廈消防水砲系統整建案,機場公司就合約面先依「承攬廠商違反安全衛生規定罰款標準一覽表」,扣罰新台幣14萬元,目前合約亦先暫停執行;針對機場相關損失,亦將依法進行求償。
有關媒體報導為何嫌犯剪高壓電線,人卻平安無事,桃機公司澄清該電纜架為距離地面超過4公尺,垂掛於天花板之高架電纜架,佈滿各式管線,嫌犯持油壓剪亦是站在包覆絕緣皮之其他電纜上,人員並未接地形成導電通路,故不會感電;且其剪斷電纜時其電纜之導體與電纜接地層連接之瞬間,機場保護開關立刻跳脫,實為電力系統正常運作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