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府環保局呼籲市民,勿將廢棄車輛或無牌車輛占用道路,以免遭受處罰/嘉義市府提供
嘉義市府環保局去(110)年接獲疑似廢棄車輛通報件數826件,完成移置處理共273輛,環保局表示,為提升市容環境,即起將加強清除廢棄車輛,呼籲市民勿將廢棄車輛或無牌車輛占用道路,以免遭受處罰。
環保局表示,部分民眾因為不清楚車輛報廢回收途徑,或習慣占車位,或是中古車業者佔用道路售車等原因,時常可在街頭發現廢棄車輛及無牌車輛的蹤跡,造成用路人不便更影響市容。
環保局指出,依據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規定,廢棄車輛是指車體鏽蝕破損在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之車輛,警察機關及環保機關接獲通報後現場勘查認定後會在車體明顯處張貼限期車主自行清除通知單,屆期後無人清理則由環保機關移置至指定場所存放,再經公告一個月仍無人認領,由環保機關視為廢棄物處理。
環保局指出,去(110)年接到疑似廢棄車輛通報件數高達826件,現勘認定屬廢棄車輛並完成移置處理共273輛,該局說明主要原因是由於民眾看到無牌車輛就向環保局檢舉,但大多數未達廢棄車輛標準,甚至車體都還很新,這些車輛都會轉給警察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置。
環保局強調,民眾如有車輛報廢回收需求可透過「廢車回收一站通」(http://epamotor.epa.gov.tw/people/OneStepServiceIndex.aspx)網路服務,或撥打諮詢專線(02)6630-8000轉436,在家就可以輕鬆辦理「車體回收」、「車籍報廢」等服務。也呼籲市民勿將廢棄車輛或無牌車輛占用道路,以免遭受處罰,期能共同維護用路人權益及市容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