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環保局今(9)日公布儲備稽查員招考簡章,預計於今(111)年4月辦理儲備約僱人員及約聘人員招考,將錄取150名儲備約僱人員及30名儲備聘用人員,報名期間自3月7日8時至3月16日18時止,採網路報名,最新消息請至網站(https://www.epd.ntpc.gov.tw/Article/Info?ID=7981)查詢。經考試及格並正式進用者,約僱人員月薪新臺幣31,175元,聘用人員月薪新臺幣40,901元,符合報考資格、對環境保護有熱忱者踴躍報名。
環保局表示,本次將儲備約僱人員及聘用人員合併招考,並分為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筆試於4月23日舉行,筆試題型包含單選題、多選題及簡答題,範圍涵蓋環保概論、環保稽查實務、環保相關法規、貪污治罪條例及行政法等;
通過筆試者,則可繼續參加於5月14日及5月21日舉行的第二階段口試 ,其中筆試分數佔50%、口試分數佔50%。
環保局指出,招募約僱人員以環境公害陳情案件為主要稽查勤務,須具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者即可報考;而聘用人員主要協助環境稽查重案組辦理本市國土破壞及重大環境污染專案,報考資格須具備以下三者條件之一:(一)為環工、化學研究院所畢業碩士以上學位,或具有環保證照、環境保護或國土破壞稽查經驗1年以上者;(二)國內外大學畢業者,須具有環保證照、環境保護或國土破壞稽查經驗2年以上者;(三) 國內外專科畢業者,須具有環保證照、或環境保護或國土破壞稽查經驗3年以上者。
環保局說,本次預計錄取180人,考試合格者將依人力缺額陸續遞補。不論約僱或約聘人員,均須視案件狀況配合檢、調、警、環聯合稽查及24小時3班制方式輪值,並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噪音管制法、廢棄物清理法等環保法規執行污染環境行為或事實之稽查、勸導、告發作業,對於違反各類環保法令之案件作成裁罰處分,以及辦理後續行政爭訟與債權債務保全等工作。
環保局強調,近年大眾對於環境品質要求日益漸增,國土污染事件、非法棄置廢棄物、近鄰噪音、空氣異味等環境公害,均須透過環保稽查員稽查處理,以遏止污染蔓延。環境保護不分你我,期待有更多稽查專業人員投入第一線為環境品質把關,掃除環境污染情事,歡迎嚮往環保稽查的熱血青年踴躍報考(詳情請洽(02)2953-2111轉
3062、3070、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