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立法開放移工引進30年,填補國內勞動力不足,然不法聘僱與地下仲介案件頻傳,且近年基層產業缺工問題嚴重,相關主管機關有無掌握跨國勞動力供需變化,因應人口老化及產業變遷需求,詳予檢討並提出因應措施,引發監察院關注。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於19日通過監察委員蘇麗瓊、王榮璋所提調查報告,籲請行政院督促相關部會通盤檢討移工政策,並妥為整體人力資源規劃,解決勞動力短缺及勞動力素質問題,以維持國家競爭力。
調查報告指出,受少子高齡化影響,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至西元2030年時,20-24歲、25-34歲及35-44歲3個年齡層的青壯年人口皆是負成長,2021-2030年勞動力增幅趨緩,年平均成長率由過去的0.8%降為0.2%,勞動力組成漸趨高齡,55歲以上占比由16.6%增至23.8%。近年因中美貿易摩擦,臺商回流及外商投資,促使勞動力需求增加,民國109年因新冠肺炎疫情而暫停移工入境,移工人數稍微緩減,但已突破70萬人,我國長期視為「補充性勞力」的移工,在人口結構老化、國人就業意願改變下,儼然已成「替代性勞力」,勞動部允宜於不影響國人就業機會下,就「移工失聯從事黑工的問題與對策」、如何「拓展移工來源」、「留用優質移工」等議題會商相關主管機關,並通盤檢討移工政策。但調查報告同時也提醒主管機關注意數位科技快速發展下,未來勞動力供需變化趨勢。
調查報告指出,5G、AI、物聯網等新興科技促使生產型態改變,企業加速將自動化、智慧化導入生產,較具規則性、例行性與重複性的3R工作,未來被替代可能性高,因而減緩或減少勞力需求,相關研究對於替代程度與影響時程雖尚無定論,惟數位科技快速發展下,實不容忽視,經濟部允宜與勞動部共同關注並分析新興科技對於製造業人力需求由「互補性」轉為「替代性」的時程,並確實評估無法由本國勞動力填補之產業人力需求,以適切調控移工引進政策,並有利於產業升級。
由於移工政策牽涉層面廣泛,調查報告另指出相關議題如下,籲請行政院督促相關部會審慎研議妥處:
一、移工來源國經濟崛起,且亞洲鄰近國家搶工,我國移工引進面臨競爭壓力,「移工零付費」及「自由轉換雇主」等議題浮現,不僅造成雇主與移工之間的矛盾衝突,更凸顯移工薪資與勞工人權議題,勞動部允宜會同相關主管機關就雇主與勞工團體所提意見,審慎研議妥處,營造有利我方競爭移工、留住優質移工的環境。
二、衛生福利部掌理「長照人力資源之政策評估與規劃」,且為協助評估社福移工引進必要性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為「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成員之一,除持續佈建長照資源外,允宜檢討評估「長照服務取代社福移工的可能性及目標時程」,確實釐清社福移工於長照人力中的定位,並提出相應配套措施。
三、移工政策與整體人力資源規劃、高教發展、經濟發展、產業政策、長照政策等息息相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掌理「國家發展」、「經濟發展」、「社會發展」、「產業發展」、「人力資源發展」等各項政策之綜合性規劃、協調、審議及資源分配,且現為「人口及移民政策規劃」、「研議外國熟練技術人力留用計畫」的統籌機關,允宜會商並協調勞動部、教育部、經濟部、僑務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意見,依據缺工情形、產業升級、數位發展、自動化及智慧化程度、經濟發展藍圖,掌握未來勞動力供需變化趨勢及各產業高、低階人才需求,妥為短、中、長期之整體人力資源規劃,並賡續檢討政府刻在規劃或推動中之相關人才及人力政策及方案是否契合產業發展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