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交流道特定區解編定案,朝區段徵收開發。 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彰化和員林兩大交流道特定區,嚴重阻礙地方發展,縣府以提振區域經濟發展,透過第四次通盤檢討,達成朝向解編共識,往後不論「公辦或自辦」一律採區段徵收,並採「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可杜絕開發弊端,又能讓都市共榮發展。
位在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的彰化和員林兩交流道特定區,共計有3,000多公頃土地,嚴重阻礙兩市區的經濟發展,在民眾善用地利情況下,鄰近沒有合法立案工廠早已林立。
縣府新任建設處代處長湯國榮強調,「高速公路特定區」解編開發啟動權在彰化縣政府,鄉鎮市公所則有建議權,這項計劃在去年5月間就公告「第4次通盤檢討」作業,範圍涵蓋彰化、和美、花壇和秀水等四個鄉鎮,其中最為突破性的發展是,國道1號以東、金馬路以西農業區將先行解編,廣達有70公頃將規劃成「住商區」,並輔導6處「未登記工廠密集」區,廣達有256公頃朝產業專區來規劃,初步已有彰化、秀水2處土地已整合成功,將採區段徵收積極協助、進行合法開發。
此外,在西門段鄰近交流道特地區,已陸續推出3個建案,引起各界注目,湯國榮代處長表示,這是比照台中市自辦重劃區,依「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面積3至5公頃以上之農土,只要檢具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及變更計畫書、圖,報請縣府審核,轉呈內政部核准後,並回饋一定比例的公共設施用地就可變更為適合土地使用,為了帶動土地有效利用,加速城市更新和區域經濟發展,縣府都樂觀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