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排氣檢驗延至年底 新北提醒車主儘速驗車以免受罰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21-12-02 15:49

今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為使民眾減少外出頻率降低染疫風險,行政院環保署特將行車執照發照月份為4至10月之機車,今(110)年度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之檢驗期限延長至今年12月31日止。新北市環保局提醒尚未完成今年度機車排氣檢驗之車主,務必記得在年底前完成排氣定檢,以免逾期受罰。

環保局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及行政院環保署公告規定,出廠滿5年以上機車,無論使用與否,只要車籍狀態正常,每年應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內完成排氣檢驗,若超過檢驗期未定檢,可處500元罰鍰;逾期6個月仍未定檢者,可再處3,000元罰鍰,最重得移送監理機關註銷車牌。

環保局表示,截至今年10月底為止,新北市應檢驗機車約127萬輛,已有82萬輛完成檢驗,另環保局針對今年度逾期未完成檢驗已開立超過2萬張未定檢罰單,每張裁罰500元,請尚未完成機車排氣檢驗之市民,儘速至各機車定檢站辦理定檢作業,以免受罰。

此外,機車只要牌照狀態正常就需要辦理定檢,如車輛已老舊不堪使用,請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廢,環保局亦會不定期執行機車路邊攔檢作業,只要攔檢經現場排煙檢測不合格,依法最重罰6,000元。且提醒法規並無定規需收到機車排氣定檢通知單後才可定檢,但為服務民眾,目前仍會依監理機關提供之車籍地址或通訊地址,寄送提醒定檢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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