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提升交通、水利、文化、產業及整體生活環境,大力推動各項公共建設,過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辦理土地徵收,而對於未被領取的補償款,則會依法存入保管專戶,等待民眾申領。市長黃偉哲表示,目前臺南市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專戶中,約有12億3仟餘萬元尚待民眾申領,為讓資訊更透明,特別指示地政局建置「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方便民眾查詢,確保民眾權益。
黃偉哲說,依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徵收補償費應於徵收公告期滿15日內發放,然而因為各種因素影響,仍會有部分補償費因無人領取而存在保管專戶中,累計至今金額相當可觀。請民眾記得上網查查看,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臺南市徵收補償費未領取的原因眾多,例如:土地被設定抵押權或查封等限制登記、旅居國外不易取得證明文件、日據時期所有權人無從查考、還有很多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未辦理繼承登記等,無人或無法領取,最後均會存入市政府成立的保管專戶。
地政局指出,徵收補償費依法會於徵收公告期滿後就辦理發放,對於未被領取的補償費,地政局按照規定會於公告期滿次日起3個月內存入專戶保管,如經保管超過15年未領取者,即需依法歸屬國庫。地政局在補償費存入專戶保管時,也會主動發函通知應受補償人向市政府領取,如土地所有權人死亡,也會主動查找並通知繼承人。所以提醒收到通知的市民朋友,務必在15年期限內向地政局申領,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地政局表示,除了提供「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查詢外,也結合「臺南市政府一站式整合服務平台」的「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申請」平台,同步開放以自然人憑證透過線上申辦,只要備妥相關資料及上傳應備文件,即輕鬆完成申請程序,另外針對最常見的繼承人申辦,因為應檢附繼承系統表及相關戶籍資料複雜,考量繼承人可能不甚清楚申辦繼承之應備文件,地政局網站土地徵收專區(https://land.tainan.gov.tw/LandsArea/LandExpropriation/ApplyForCompensation/ApplyForPaper.htm)(網址等新版共用局網上線後更新)也提供相關資訊及書表下載,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