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通過「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 禁菸場所禁用電子煙、加熱菸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21-11-03 22:03

台北市府3日宣布,「台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已於市議會三讀通過,規範禁止電子煙、加熱式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加熱式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亦明定北市法定禁菸場所全面禁止使用新興菸品。(圖/資料照片,圖源:Pixabay)

在公共場合使用電子煙、加熱菸…等新興菸品的議題,近年備受討論。目前行政院衛福部已在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電子煙等納入「類菸品」管轄,但修正案尚未送進立法院審議。對相關議題台北市已先有明確動作,台北市府今(3)日宣布,「台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於今(3)日市議會三讀通過,規範禁止電子煙、加熱式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加熱式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亦明定北市法定禁菸場所全面禁止使用新興菸品。

北市府表示,市長柯文哲感謝台北市議會全力支持,並重申電子煙廠商標榜所謂的「菸草減害理論」,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足夠的證據顯示電子煙可以安全且有效的幫助戒菸;由於加熱式菸草類產品風險及危害性不明,且國際間管制方式亦未有定論,參採財政部國庫署釋示,在該產品屬性確認前,屬未開放進口物品。

北市府衛生局表示,為維護民眾健康,台北市制定「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規範禁止電子煙、加熱式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加熱式菸品或其組合元件;明定北市法定禁菸場所全面禁止使用新興菸品。

北市衛生局黃世傑表示,為妥善管制電子煙、加熱式菸品,臺台市制定「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全文共計14條,明定北市法定禁菸場所全面禁止使用新興菸品,違者處新台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未滿菸害防制法規定吸菸年齡(目前18歲)者不得使用新興菸品,違者處接受戒治新興菸品相關教育;任何人不得販賣或供應新興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予未滿菸害防制法法定吸菸年齡(目前為18歲)者,違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首創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並於校園周邊50公尺內全面禁止加熱式菸品,違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籲新興菸品無助戒菸 戒菸找專業

北市衛生局表示,參考衛福部國民健康署108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全國國、高中職學生電子煙使用率分別為2.5%(台北市0.8%)及5.6%(台北市4.6%),台北市均低於全國平均值。

新興菸品廠商常以「減害」、「可幫助戒菸」等資訊來誤導民眾,進而使民眾接觸新興菸品等相關產品,但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每年抽驗電子煙油,近八成含有尼古丁,讓想要戒菸而使用電子煙的人反而更依賴尼古丁。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20年2月5日發布聲明表示,有證據清楚地指出,大多數電子煙的氣溶膠中含有毒性的化學物質,包括尼古丁和可能引起癌症的物質,電子煙也會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肺部疾病的風險,並可能影響胎兒的發育。WHO呼籲電子煙是有害的,應嚴格管制,最重要的是,必須遠離兒童。尼古丁具有高度的成癮性,在大多數電子煙中都可以找到。不論菸草製品還是電子煙,都對健康構成威脅,最安全的方法就是不去使用它。

衛福部及台北市府衛生局已提供戒菸治療、戒菸衛教、戒菸班、戒菸專線(0800-636363)等多元便利戒菸管道,歡迎吸菸民眾多加利用。菸害防制與戒菸服務相關訊息,請至北市政府衛生局(https://health.gov.taipei/)「菸害防制專區」查詢。

※衛福部提醒您 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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