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央委員史碩仁拿出大字報批評桃園市長鄭文燦圖利建商,根本就是「建商市長」。
桃園市籍國民黨中央委員史碩仁15日以「青埔重劃區無法容積移轉,圖利建商利益達135億元」,提出6問鄭文燦,指控桃園市長鄭文燦違法放水青埔重劃區全區容獎,呼籲桃園市議會應成立專案調查委員會調查,檢、調、廉政署、監察院,亦應主動介入調查。市府新聞處長詹賀舜則回應「史碩文把合法說成非法,這是不及格且很低級的抹黑栽贓行為」。
國民黨中央委員史碩仁15日拿出大字報在桃園市政府後門召開記者會,指出桃園市33個都市計畫,只有青埔特定區因為公共設施已經完全取得,屬於無法容積移轉的地區,也使得樓地板成本居高不下;好不容易機場捷運通車,按照「大眾捷運法」規定,捷運車站周邊500公尺範圍住商用地享有「獎勵容積」,其中住宅區為容積率10%、商業區則是20%。
史碩仁說,目前獎勵容積是以「代金」來計算,青埔住宅區土地每坪市價約70萬元,以容積率200%來計算,也就是說,建商蓋一坪房子,土地成本就要35萬元,但鄭文燦為圖利建商,特別請估價師低估「代金」價格,結果每坪只有20萬元、少了15萬元。
以1000坪的土地建案來看,可以蓋2000坪房子,另「獎勵容積」部分的200坪,每坪少15萬元,建商可淨賺3000萬元,如果是商業區則高達6000萬元,以動輒3、4000坪的大型建案來看,單單獎勵容積部分就現省億元。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詹賀舜。
史碩仁直指,鄭文燦及建商發現「獎勵容積」有利可圖,竟然不顧「大眾捷運法」車站周邊500公尺內住商用地才享有「獎勵容積」規定,將「獎勵容積」範圍擴大到整個青埔特定區,以青埔特定區約300公頃住商用地,至今約開發5成,也就是說還有150公頃、45萬坪土地未開發,若以建地計算,對建商潛在利益高達135億元。
史碩仁強調,「獎勵容積」代金必須參考容積移轉實際成交的價格來訂定,只是青埔屬於無容積移轉的地區,鄭文燦為圖利建商,故意將代金的價格壓低至(公告現值/容積率)的1.3~1.4倍之間,使得每坪有15萬元左右空間,如今又在毫無法源的情況下,將「獎勵容積」擴大到整個青埔地區,鄭文燦的做法不僅圖利建商,更是無法無天,根本就是圖利建商的「建商市長」。
對於史碩仁的指控,市府新聞處長詹賀舜強調,任何都市計畫需要經過都市計委員會審核,包含區域面積、容積、代金等內容標準,且都要經過委員會嚴謹的審查完成後,市府都發局才能執行,而且這些內容都有都市計畫的法源依據。我們很遺憾,史碩仁這幾年來已經無數次,採用烏賊戰術,毫無根據地抹黑市府,這種搏聲量的方法,實在不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