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減徵新車貨物稅至2026年1月7日 汰舊換新車最高可省5萬元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1-01-07 22:00

行政院院會7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4條、第12條之5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如果修正案順利通過,現行新車貨物稅減徵或退還措施,可延長至2026年1月7日止。(圖/台灣好新聞編輯部)

為持續鼓勵民眾加速汰換老舊車、減輕空污負擔,並促進國內汽、機車相關產業發展,行政院院會今(7)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4條、第12條之5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如果修正案順利通過,現行新車貨物稅減徵或退還措施,可延長至2026年1月7日止。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貨物稅條例」汰舊換新減徵新車貨物稅措施實施迄今,對改善國內車齡老化問題及防制空氣污染具相當成效,為鼓勵民眾加速汰換老舊車輛,促進汽、機車產業發展,本次修法將汽車5萬元、機車4千元的減稅優惠繼續延長5年,另為加大機車汰舊換新誘因,放寬車籍報廢或出口登記時限,以及報廢與新購機車登記人,不以同一人為限,減輕民眾汰換負擔。

行政院院會7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4條、第12條之5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如果修正案順利通過,現行新車貨物稅減徵或退還措施,可延長至2026年1月7日止。(圖/財政部)

行政院院會7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4條、第12條之5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如果修正案順利通過,現行新車貨物稅減徵或退還措施,可延長至2026年1月7日止。(圖/財政部)



蘇貞昌指出,除了延長貨物稅減徵措施外,今年環保署不分油、電機車,仍將給予3千元汰舊換新補助,另政府已經拍板,針對購買「電動機車」者,同意經濟部持續給予每一部7千元補助,若採用國產電池芯,再加碼補助3千元,請相關部會多加宣導政策讓民眾知道,落實達到環保及照顧民眾的目標。

蘇貞昌也請經濟部就機車產業升級轉型輔導方案中,對於傳統機車行實施予基礎訓練,讓其具備維修電動車的技能、新知及新技術,並協調電動車車廠釋出部分延長料件,如外殼、輪胎、煞車皮等,讓傳統機車行也能協助保養電動車,多一個生意的機會,讓傳統機車行得到照顧,讓社會更穩定。

財政部則表示,此次「貨物稅條例」修正要點如下:

1.增訂視為出廠情形,以為課徵依據。

2.將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之適用期間延長5年,自2021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止。

3.為加速報廢或出口10年以上中古汽車,避免老舊車輛影響行車安全及空氣品質,並兼顧中古車市場交易,報廢或出口之中古汽車出廠年限自2021年1月8日起由6年以上調整為10年以上。

4.鑑於機車屬一般民眾代步工具,為加強鼓勵機車汰舊換新,自2021年1月8日起取消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應「登記滿1年」之限制,並放寬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之車籍登記與新購機車之新領牌照登記,不以同一人為限。

行政院院會7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4條、第12條之5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如果修正案順利通過,現行新車貨物稅減徵或退還措施,可延長至2026年1月7日止。(圖/財政部)

行政院院會7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4條、第12條之5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如果修正案順利通過,現行新車貨物稅減徵或退還措施,可延長至2026年1月7日止。(圖/財政部)



財政部亦指出,此次「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對於過渡期間汽、機車汰舊換新案件亦有從寬認定得以適用之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1. 2021年1月8日以後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且出廠6年以上之中古汽車,如已於2021年1月7日以前換購新汽車,並符合於報廢或出口前6個月內購買新車及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是類案件亦得適用減徵退還新汽車貨物稅。

2. 2021年1月7日以前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並於2021年1月8日以後且係於報廢或出口後6個月內換購新機車者,該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不須「登記滿1年」且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與新購機車不以同一人為限。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將核轉立法院審議,該部亦將會同經濟部、環保署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期能早日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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