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區大觀路1段巷內的豆干工廠,製造過程及清洗作業所產生的廢(污)水未經妥善處理,逕由場內排水孔流出,環保局依法告發,最高可裁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新北市發現湳仔溝水質異常,環保局於11日11時派員前往稽查,即便當天下大雨,仍查獲位於板橋區大觀路1段巷內的豆干工廠,其製造過程及清洗作業所產生的廢(污)水未經妥善處理,逕由場內排水孔流至場外地面水體,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最高可裁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依水利局提供資料,湳仔溝的水質異常時間約莫中午時段,故於11時派員前往稽查,稽查當下適逢天雨,雖目視湳仔溝水色情形,未發現有異常廢水排放,但稽查人員仍於監測點上游巡查,當場查獲豆干製造工廠正在進行食品製作,並將白色廢水排出廠外,經稽查人員於廠內排水孔投入示蹤劑比對流向,事證確鑿,依法裁罰限期改善。
環保局表示,湳仔溝水污染主要來源為其上游包含周遭生活污水與工廠廢水,各類事業若有產生廢(污)水,無論多寡都應妥善處理並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以避免影響河川水體水質。經查業者水單並試算其每日廢(污)水產生量,係屬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管制規模之業者,雖其表示已在廠內設沉澱池,且稱僅有些許廢水排放,稽查人員仍責令其不得將未妥善處理廢水逕行排出廠外。
環保局呼籲,維護城市環境沒有任何妥協空間,業者切莫存僥倖心,未來仍將加強水污查緝,杜絕不法,持續守護水體品質。倘若市民發現任何污染,隨時可以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新北市府將會及時追查,打擊污染環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