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處加強特定寵物業(犬、貓)繁殖、買賣及寄養業店家查核與輔導,將查核357間寵物店,為毛寶貝幸福把關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輔導寵物店改善並提升動物保護觀念,新北市政府動保處加強特定寵物業(犬、貓)繁殖、買賣及寄養業店家查核與輔導,將於10月5日至11月30日為期2個月,預計查核357間寵物店,為毛寶貝幸福把關。
動保處指出,為保障毛寶貝飼養品質及消費者權益,加強特定寵物業稽查強度,查核項目包括寵物飼養設施設備是否提供犬貓足夠生活空間;飼養數量是否合乎許可範圍內;寵物照顧管理情形是否給予適當食物、飲水、整潔環境、醫療及生活空間;寵物來源是否來自取得許可證之寵物繁殖場或買賣業者。
此外,買賣紀錄及繁殖紀錄是否確實,有無違反相關作業規範;是否備有買賣資訊表並懸掛籠外展示供消費者閱覽;買賣時是否植入晶片及寵物晶片使用情形紀錄有無確實;營業場所是否懸掛特定寵物業許可證;業者對於稽查是否有規避、妨礙或拒絕等多項查核內容,嚴格把關。
動保處表示,當接獲民眾通報寵物店疑似違法情事時,經現場稽查,如查確實有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時,將依法裁處並輔導業者限期改善,並將有不良紀錄店家列為查核重點,將不定期突襲檢查及輔導改善。
另民眾可至官網查詢108年評鑑優良寵物店家(https://is.gd/NMExgk)及下載新北市特定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書(https://is.gd/eQffKG),向領有特定寵物業許可之合法優良店家購買犬貓時,應先檢視業者所提供相關資訊文件及契約書內容是否依照定型化契約書,所購買犬貓必須完成晶片植入,且店家應提供該寵物的獸醫師開立特定寵物診斷書或檢驗證明書,請勿向非法繁殖業者購買,杜絕非法寵物繁殖、買賣,從源頭管制,保護動物尊重生命。
動保處呼籲如發現未領有特定寵物業許可證店家販售犬貓,或是無許可證的寵物店、民眾私人買賣、夜市、網路非法販賣等,請通報動保處動物保護專線02-29596353,一經查獲屬實,都將依法查處。另請寵物業者務必遵守相關法規,包括動物保護法、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藉由寵物店查核輔導,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