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間測速之起點及終點均設有測速取締標誌及黃底黑色字告示牌提醒用路人,請用路人務必遵守速限90公里行駛,並隨時留意路旁的交通設施牌面避免超速受罰。(記者陳昭宗翻攝)
台61線西濱雲林麥寮路段自本月份正式實施區間測速取締,路段為台61線南下車道218K+250m至226K+250m,即麥寮橋頭至臺西崙豐路段,路段速限為90公里。雲林縣警察局經1個月完成系統設備測試及宣導後,於109年4月1日起正式開始實施違規取締,呼籲用路人遵守規定,避免受罰。
雲林縣警察局資料統計,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雲林轄區路段108年車禍案件共發生57件,107年發生43件,108年度較107年度增加14件。鑒於車禍事故頻傳的大數據顯示,「超速」是導致死傷車禍的主因,「速度管理」已列為維護道路安全的重點政策之一,實施區間測速除可抑制瞬間超速行為外,亦可減少車輛間行駛速度的差異,達到控制車行速度趨於穩定之效果,以防範因超速引發之交通事故。
因應台61線全線通車後,將是全國第一條、也是最長的南北快速公路,由於免收通行費,因此很多民眾作為國道1號及國道3號的替代道路,再加上沿線經過中部多個重要工業區,大型車輛往來通行頻繁,為提升台61線全線通車之行車安全,營造安全的用路環境,雲林縣警察局與公路總局合作,於台61線南下車道218K+250m至226K+250m即麥寮橋頭至台西崙豐易超速路段,共計8公里,建置科技執法區間測速系統;過去傳統固定式測速照相係單一定點測速取締,用路人僅在測速器前減速;區間測速則是可將速度控制範圍由點擴展至線之測速取締,當車輛通過區間測速起點及終點時,系統將辨識車牌及記錄通過時間,計算該車輛在測速路段距離的平均速率,倘若平均速率大於速限即代表超速。
區間測速之起點及終點均設有測速取締標誌及黃底黑色字告示牌提醒用路人,請用路人務必遵守速限90公里行駛,並隨時留意路旁的交通設施牌面避免超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