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及購物中心內用,禁用免洗餐具1/1日上路。
為了從源頭減少一次用餐具的使用,109年起公告新增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內用餐飲不得提供各類型免洗餐具的規定,桃園市政府環保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一日針對第一階段公告的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進行稽查作業,桃園區、八德區、中壢區、龜山區及蘆竹區共計派出14位稽查員,完成了13個處所的稽查,結果全數合格。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已是國際趨勢,垃圾減量自源頭做起,為了讓業者瞭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環保局已在政策實施前邀請相關業者召開2次法規說明及研商會,業者也表示願意配合「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
百貨及購物中心內用,禁用免洗餐具1/1日上路。
桃園市將分二階段進行管制,有關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另量販店部分則自今年5月1日施行,與台北市、新北市等生活圈同步統一實施。違反者將先勸導並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如複查未合格者再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一次用產品所造成環保問題亦為國際間所關注,應減少使用,以避免資源耗費,環保局也印製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宣導單張供業者張貼,相關業者也都表示樂觀其成全力配合政府政策。環保局呼籲民眾自備環保餐具及使用可重複清洗使用之餐具,少「使用一次即丟棄物品」之使用,改變一個飲食習慣就能讓環境更美好。
百貨及購物中心內用,禁用免洗餐具1/1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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