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平專案」關乎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吳志揚要求台4、15、31、61、66線等快速道路路面比照國道五年就需重鋪。
維繫桃園鄉親交通所需的台4、15、31、61、66線等快速道路暨省道路面,因地方反映路況不佳,顛簸跳動的情況十分嚴重,造成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疑慮。對此,立法委員吳志揚日前特向交通部公路總局提出質詢,反映了民眾替路面所取的「避震器終結者」綽號,更爭取公路總局在上述有關道路上,路面應全線重新鋪設。
吳志揚藉質詢,要求公路總局說明近期對台61、66路面重新刨除、鋪設的時間點,同時更提出路面重新鋪設要有時程規範的要求。公路總局對此回應,對不同路段有不同的處理,目前是以人員進行道路巡檢時,從小區域的範圍開始修補為原則。
吳志揚不滿的表示,目前的區域性修補品質堪慮。同時,現況中若有其他單位向公路總局申請挖埋管線時,公路總局還會向申請單位加收至少一線道的路面重鋪費用,即使在同點管線挖埋,也仍對不同單位重複收取。所以,在道路品質不堪用,公路總局收取重鋪費用下,既然編列預算維護,當然要加速重鋪快速道路暨省道的路面,完成快速道路的「路平專案」!
吳志揚補充,對比高公局在國道的路面整修,五年就刨除重鋪,公路總局則沒有刨除重鋪的時間要求。況且,因快速道路暨省道的完工標準相較國道還低,且在多位於海線地區易受鹽害緣故,更容易產生道路問題如受重車壓過後的「車轍」,以及柏油道路(AC)明顯的凹凸等,會影響行車安全的問題。在此之下,吳志揚反映若僅採取區塊的修補,則會造成鋪面補丁,也容易在新舊鋪面密度不同下,又再容易發生路面損壞的惡性循環
因此,吳志揚具體要求公路總局,要注意快速道路暨省道路面挖埋管線刨除重鋪的品質,更要善用收取挖埋管線的重鋪路面費用,落實比照國道高速公路五年就重鋪的標準,強化道路安全,才能保障人民最基本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