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守護新北山林 檢環警聯手破獲環保犯罪集團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9-12-13 17:17

為確認該場址環境受影響程度,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召集人謝政達副市長與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沈郁智,13日召集相關單位及地主至該場址開挖確認

環保犯罪集團於新北市林口粉寮路山區非法棄置大量廢棄物及廢液案,為確認該場址環境受影響程度,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召集人謝政達副市長與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沈郁智,13日召集相關單位及地主至該場址開挖確認。謝副市長指示除將追究後續清理責任外,並建議檢察官能從重量刑,以遏止環保犯罪情事。

環保局指出,本案係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近月巡查時,於林口粉寮路山區發現疑似遭人非法棄置不明廢液及大量廢棄物,遂通報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下簡稱保七總隊)共同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經檢警環三方長期監控蒐證,12月9日由沈郁智檢察官指揮保七總隊及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進場搜索,當場逮捕李姓主嫌及陳姓卡車司機。



隨後更展開48小時馬拉松式搜索及偵查,於10日前往新北、台北及桃園等處,同步搜索廢棄物來源、貨運公司及其他嫌犯住所,總計共緝捕犯嫌7人,訊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及水土保持法等罪嫌移送法辦,並將犯罪工具全數扣押。經沈郁智察官複訊後分別裁定:主嫌聲請該管法院羈押禁見獲准,其餘犯嫌共繳回犯罪所得712萬元後,限制住居或以6萬、10萬及50萬元等金額交保候傳。

此外,為確認非法棄置場址中廢棄物掩埋情形及是否有土水流失狀況,檢察官於今(13)日召集相關單位及地主至現場會勘,並進行棄置面開挖作業,由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進行廢棄物採樣,以利釐清清理責任。謝政達副市長亦到場對檢警環人員表達感謝之意,也重申新北市轄區內絕不容許有環保犯罪情形,對於破壞國土的犯罪集團進行強力稽查,期澈底杜絕環境的破壞。



環保局表示,本案犯嫌警覺性極高,於追查蒐證過程中,除發生縮時攝影器材、路口即時監視設備遭犯嫌破壞及竊取外,跟監過程亦遭犯嫌反跟監,十分驚險。但為了能將不法犯罪集團徹底瓦解,稽查員仍不放棄透過其他科技手段進行蒐證。本月5日稽查員忍受強烈冷氣團低溫,冒雨出動空拍機監控,赫然發現嫌犯駕駛大貨車載運十數桶的化工廢液貝克桶進場;9日稽查員發現該集團成員聚集,且正有大貨車進場將裝滿廢液的10桶貝克桶卸貨中,沈郁智檢察官認為機不可失,立刻指示保七總隊員警荷槍實彈進場攻堅壓制嫌犯,再由新北環境重案組進場蒐證。

稽查員進場後發現,犯嫌疑似為掩蓋有機溶劑異味,以大量廢樹枝堆置於掩埋面,惟仍無法吸附惡臭味道;此外,邊坡下更有為數不少的太空包及破損貝克桶,稽查員冒險爬下邊坡採集廢棄物及貝克桶內廢液送驗,環保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亦至現場將21桶貝克桶採樣送驗,以確認是否為有害事業廢棄物。

嫌犯眼見大勢已去,終坦承以每車次1萬元之代價收受廢液桶,並於夜裡將廢液以軟管放流於邊坡,沿地形流入下方山谷;大貨車司機亦坦承受託以每趟6千元代價將廢液從桃園市新屋區某化工廠載運而來,從今年7月起至被查獲止,已載運逾20車次。後續經稽查員現場估計,遭棄置之廢棄物達17公尺深,總棄置體積更高達7,500立方公尺。



保七總隊比對相關證據時亦發現,本次緝捕到案之主嫌,除已是通緝犯身分外,竟與日前新竹縣關西鎮棄置廢氫氟酸(俗稱化骨水)案、桃園市新屋區廢溶劑棄置案及今年6月份破獲本市樹林區田尾街非法處理廢酸洗液案之犯嫌為同一人,其犯罪手法如出一轍。此環保犯罪集團足跡流竄北台灣地區,本次得以一舉查獲,無疑是對檢警環合盟查緝環保犯罪注入一劑強心針。

環保局也提醒民眾,若有土地欲出租給他人使用,除先行了解及掌握租賃人欲從事的行為,並應隨時關心承租戶租賃後之情形,若有疑似不法情事或堆置、貯存不明物質,應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進行通報;倘地主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回填廢棄物,同樣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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