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領取烏日前竹區徵收自拆獎金時間 中市府提升服務效率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加速推動烏日前竹區段徵收,針對符合拆遷標準者,專人辦理拆遷會勘,進度已達9成以上,並陸續完成法定補償費發放,金額達1億5,000萬餘元;另為鼓勵期限內已完成拆(搬)遷案件所有權人,市府提供自拆獎勵金,發放方式由原先全數案件審理完後一次通知領取,精進為一定件數後即通知領取,且彈性配合個別權利人需求採預約制,大幅縮短等待時間。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市府推動前竹地區區段徵收開發,給予建築改良物自動拆遷、工廠生產及營業設備等相關地上物所有權人及關係人充分拆(搬)遷期限,目前除部分尚未尋覓到合適的搬遷地點,並依規向市府申請展延拆遷期限的住家及工廠外,建築物拆遷進度已達9成以上。
為讓於拆遷期限內先辦竣建物拆(搬)遷的所有權人能夠優先領取政府自拆金,地政局特別針對已完成拆(搬)遷案件,由原先全數案件審理完竣後一次通知領取,精進為審竣一定件數後即通知該所有權人領取相關獎勵金及遷移費,大幅縮短等待時間,以利所有權人儘早辦理後續規劃。
地政局說明,先前已完成5場法定補償費發放作業,並彈性配合個別權利人需求採預約方式領取,已有220位權利人辦竣領取作業,發放金額達1億5,000萬餘元。若拆遷戶如有拆遷或補償費領取問題,請向區段徵收科洽詢楊先生04-2217-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