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賢與能 雲縣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護乾淨選風

地方中心/地方報導 2019-11-30 02:46

雲林地檢署邀集警、調、政風、移民、憲兵等機關,舉辦雲林地區「109年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就查賄及反賄具體措施等提出報告。

雲林地檢署邀集警、調、政風、移民、憲兵等機關,舉辦雲林地區「109年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高等檢察署檢察長王添盛、臺南檢察分署檢察長張清雲、法務部廉政署署長鄭銘謙、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李濠松、法務部調查局副局長林玲蘭、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朱宗泰蒞臨會議,由雲林地檢署及縣警局、縣調查站、縣府政風處、移民署雲林專勤隊、雲林憲兵隊就選情分析、情資提供、查賄及反賄具體措施、執行情形及績效提出報告。

檢察總長江惠民表示,查察賄選務必嚴守行政中立,堅守辦案程序正義,採取團隊辦案方式,精緻偵查,避免盲點;假訊息易引發群眾事件,各單位應緊密聯繫、合作,確實掌握狀況;針對旅遊、餐會、走路工等各類型賄選手法,加強查緝,鞏固證據,彰顯各單位全力查賄之決心;溯本清源,澈底斷絕賭盤、地下資金之人流及金流;各單位蒐集情資之來源應予以保密,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情資運用及蒐證過程,應注意證據能力避免被質疑。

王添盛檢察長指出,選舉若遇群眾事件之處理,應依法務部頒之檢察機關處理群眾突發事件注意要點辦理,司法警察機關於群眾事件蒐證時應連續而詳實;投開票後如有舞弊、作票之爭議,應注意依照檢察機關扣押查驗選票原則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辦理;外界誤解查賄作為時,應即時澄清,且應建立完善代理制度,以防查賄稍縱即逝之事證滅失,對於不法介入選舉之高風險地區或人員,投入人力物力強力查緝,維護選舉之公平與公正。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郭永發也表示,辦理本次選舉查察賄選工作,以「端正選風、禁絕不法」為核心目標,本著「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態度,不問對象、黨派、身分、地位秉持查賄絕「無底線」、「無上限」、「無時限」之原則與決心,全力防制以金錢、暴力等不法手段介入選舉,使本次選舉能在乾淨、平和之情形下,達成選賢舉能之任務,以維護民主基石。目前已接獲選舉查察情資逾50件,包括現金、旅遊、餐會、選舉賭盤及假訊息等各類型案件,均已由檢察官積極偵辦中。

雲林地檢署邀集警、調、政風、移民、憲兵等機關,舉辦雲林地區「109年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就查賄及反賄具體措施等提出報告。

雲林地檢署邀集警、調、政風、移民、憲兵等機關,舉辦雲林地區「109年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就查賄及反賄具體措施等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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