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弱勢民眾經濟負擔 新北發放專用垃圾袋兌換抵價券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9-11-27 14:33

針對轄內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弱勢兒少及符合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資格的市民,12月2日起開始發放專用垃圾袋兌換抵價券

為關懷弱勢民眾,新北市針對轄內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弱勢兒少及符合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資格的市民,12月2日起開始發放專用垃圾袋兌換抵價券,希能減輕民眾經濟負擔,同時鼓勵力行環保。自100年實施以來,約有102萬人次受惠,今年預估嘉惠人數為11萬4,000人,每人補助金額為新臺幣165元。

環保局表示,新北市垃圾清除處理費原採隨水費徵收,為推動垃圾源頭減量並鼓勵資源回收,97年開始試辦隨袋徵收,並於99年全市推動,全市垃圾量由97年每日2,497公噸減為107年每日1,570公噸,垃圾減量效益達37%;平均每戶每年的垃圾清除處理費從約1,300元降到約390元,大幅降低民眾負擔。而為補助弱勢民眾,自100年起依前一年度每人每年購買專用垃圾袋費用發放抵價券。

環保局說明,今年抵價券發放期間自12月2日起至12月27日止,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時至下午5時,符合領取資格的民眾可至環保局公告地點(如附表)領取,如逾期未領不另補發。另為便利民眾,今年板橋區、三重區及中和區仍協請部分里辦公處發放;三峽區則於10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土城區於108年12月14日配搭該區公所發放救濟米時一併發放。

環保局提醒,領取時請持通知單(如未收到通知單時,請攜帶新北市社會福利資格證明)、身分證及印章(代領者需攜帶本人、受補助者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於發放期間至公告地點領取。該抵價券可在新北市4,200處專用垃圾袋代售點使用,惟需一次購足、無法找現金,使用期限到明(10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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