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於11月26日上午9點在光明河濱公園舉辦「光明市民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竣工典禮」,本案為地上二層之建築物,工程總經費新臺幣參仟肆佰肆拾萬元,作為活動中心供民眾使用。副市長李憲明及立法委員鄭運鵬、民政局長湯蕙禎、議員劉勝全、郭麗華、張桂綿、褚春來、區長蔡志揚皆到場參與本案竣工典禮。
副市長李憲明表示,市民活動中心位在光明河濱公園之中,園內設有步道、運動及遊樂設施,周邊住宅密集,平日附近居民經常在此聚集活動休憩,因此在此設置市民活動中心能便利於鄉里間訊息的傳遞,同時也更貼近民眾的生活。市民活動中心能提供居民舉行康樂、文化、公益等公共事務,以及各里地方辦公及開辦會議,是能提升生活品質,也是地方居民不可缺少的交流及溝通的場所。
桃園市蘆竹區光明市民活動中心 新建工程竣工典禮
市民活動中心的概念源於英國,原稱為「社區中心(Community center)」,原意是鎮政府辦公的地方,亦是居民進行活動(如才藝教室)的地方。後依台灣生活型態轉換,漸漸演變為張貼各種各類里內訊息以及與民生有直接關係之告示,提供里區域民眾聚會、學習等各類型活動之場所,為地方生活上不可或缺之必要。因此,市民活動中心完成後,能供鄰近之錦興里、興榮里及其他里民活動使用,為地方打造出一處供民眾聚會及學習使用的優質活動環境。
桃園市蘆竹區光明市民活動中心 新建工程竣工典禮
蘆竹區長蔡志揚表示,本案自107年4月23日辦理開工典禮以來,工程進行順利,至108年9月30日工程已順利完成竣工。該市民活動中心位在光明公園之中,外觀色彩乾淨素雅,映照河岸及綠意盎然的樹木草坪,顯得氣氛悠閒與逸靜。此外本案使用環保建材及自然採光,並以抿石子作外觀線條的修飾,傳達出傳統與自然環境共存意象,居民與環境互利互惠、共同生活學習及成長的概念,活化蘆竹地區居民的生活品質。
桃園市蘆竹區光明市民活動中心 新建工程竣工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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