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環保局指出,中油建北站經該局與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執行污染查證,檢測結果顯示土壤及地下水中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甲基第三丁基醚」及「苯」濃度已超過管制標準,該局將依法公告該站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勒令中油負起污染改善整治責任。(圖/台北市府環保局)
位於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三段、建國高架橋下的台灣中油建國北路加油站,因土地租約到期,從8月起就終止營業,環保機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下稱土污法)」執行污染查證,檢測結果顯示土壤及地下水中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甲基第三丁基醚」及「苯」濃度已超過管制標準,該局將依法公告該站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勒令中油負起污染改善整治責任。
北市府環保局指出,中油建北站位於中山區建國北路三段,經該局與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執行污染查證,檢測結果發現土壤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達每公斤6,890毫克、地下水污染物「甲基第三丁基醚」濃度為每公升1.37毫克及「苯」濃度為每公升0.0941毫克,分別超過污染管制標準的6.89倍、1.37倍及1.88倍(管制標準:土壤總石油碳氫化合物為每公斤1,000毫克、地下水甲基第三丁基醚:每公升1毫克、苯:每公升0.05毫克),該局將要求中油公司依「土污法」限期於3個月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負起污染整治改善的責任。
北市府環保局表示,由於加油站地表均有覆土及水泥鋪面隔絕,且台北市並無使用地下水飲用或灌溉,因此相關地下環境污染物不會跑出地面影響民眾健康。
北市府環保局指出,中油建北站經該局與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執行污染查證,檢測結果顯示土壤及地下水中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甲基第三丁基醚」及「苯」濃度已超過管制標準,該局將依法公告該站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勒令中油負起污染改善整治責任。(圖/台北市府環保局)
環保局說明,由於該土地後續將由社福團體承接作為社會公益事業使用,該局將積極督促中油落實污染改善工作,於1年內儘速完成整治工作,以利該場地後續之利用計畫。
環保局呼籲,由於加油站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油料補給行為不可或缺,然而加儲油作業乃具高環境風險,因此站上的環境保護與營運管理儼然重要,極須仰賴業者加強自主管理,並於平時落實保養維護工作,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