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行政院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置真相調查小組」去年提出的調查報告,確認蘭嶼核廢料貯存場是在蘭嶼達悟族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設立的。對此,行政院核定已核定政府將提出補償措施,經濟部也公布賠償金額約為25.5億元,之後會進一步公布賠償內容。(圖/publicdomainpictures)
當眾人談論核能發電是否存續時,具高度汙染的核廢料存放地點設置問題,一直是相關議題的討論重點。眾人皆知台東離島蘭嶼有個低階核廢料貯存場,但依據「行政院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置真相調查小組」去年提出的調查報告,確認蘭嶼核廢料貯存場是在蘭嶼達悟族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設立的。對此,行政院核定已核定政府將提出補償措施,經濟部也公布賠償金額約為25.5億元,之後會進一步公布賠償內容。
蘭嶼核廢料貯存場的相關議題爭論已久,總統蔡英文自2016年5月20日上任後,在8月15日親赴蘭嶼參與核廢料貯存場議題座談會,並要求相關部門,針對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置決策經過,提出真相報告。
因此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擔任「行政院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設置真相調查小組」召集人,並多次到台東及赴蘭嶼調查,並彙整包括國防部、台東縣政府、經濟部、台電等單位資料,於2018年12月20日提出「核廢料蘭嶼貯存場設置真相調查報告書」。
報告書指出,當年政府推行十大建設時,曾對蘭嶼達悟族人表示要在當地興建魚罐頭工廠,但實情卻是設置低階核廢料貯存場。多年來經蘭嶼人多次抗爭後,台電已不再將核廢料運進蘭嶼,同時也將提出蘭嶼低階核廢料貯存場的遷移計畫。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表示,這次針對蘭嶼居民補償的25.5億元,是針對1974年貯存場啟用至1999年間的回溯補償金,為一次性支付,由核後端基金支付,經濟部會協助當地鄉親成立基金會,由基金會的董事會決定補償金用途。2000年起每3年發放的新台幣2.2億元補償金會持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