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取締「標線型人行道」上佔位雜物 一上午開罰32件違規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19-11-11 17:18

為維護「標線型人行道」行人行走順暢安全,北市府警察局針對占用「標線型人行道」及巷弄道路之移動式障礙物(如花盆、桌椅、紙箱……等),於11日起開始取締違規。(圖/北市警交警大隊)

「鄰里交通改善計畫」是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以來,所推行的「交通改善計畫」其一。而在路寬未達12公尺道路,於未設置人行道或騎樓(或被占用)之道路劃設標線型人行道,是其計畫的一環。為維護「標線型人行道」行人行走順暢安全,北市府警察局針對占用「標線型人行道」及巷弄道路之移動式障礙物(如花盆、桌椅、紙箱……等),今(11)日開始取締,一個上午就開罰32件違規。

台北市警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1,200以上2400以下罰鍰」;同條例第2項規定:「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

為維護「標線型人行道」行人行走順暢安全,北市府警察局針對占用「標線型人行道」及巷弄道路之移動式障礙物(如花盆、桌椅、紙箱……等),於11日起開始取締違規。(圖/北市警交警大隊

為維護「標線型人行道」行人行走順暢安全,北市府警察局針對占用「標線型人行道」及巷弄道路之移動式障礙物(如花盆、桌椅、紙箱……等),於11日起開始取締違規。(圖/北市警交警大隊



北市警察局針對占用「標線型人行道」及巷弄道路之移動式障礙物,已自今(2019)年10月29日起結合里長加強宣導民眾自行移除,並自今(11)日起會同環保局強力取締清除。

北市警局表示,第1階段「宣導」期間,該局已動用警力1073人(次),結合里長加強宣導,提升民眾守法意識;第2階段「取締」期間,自今日起會同環保局強力取締清除,經統計至今日上午11時止計取締清除移動式障礙物32件。

北市警局強調,執法的主要目的在於確保用路人安全及淨化市容,特別呼籲市民遵守道路交通規範,勿貪圖一時之便,以免受罰。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