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廢水「硼」超標 中市府重罰6000萬元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9-10-28 15:26

台中火力發電廠水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上月查獲中火5至8號機組放流水「硼」超標24倍,10月竟再查獲1至4號、9至10號機組放流水「硼」超標高達26倍、28倍!環保局與新聞局28日召開記者會宣布,中火3處排放口違規共處罰史上最高6000萬元罰鍰,限期中火11月15日前提出改善計畫,12月完成改善。

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9月19日抽查中火5至8號機組放流水,「硼」濃度達121毫克/公升,超過標準值(5毫克/公升)24倍,嚴重違規,限期中火10月21日前陳述意見;由於中火10部燃煤機組設置年代不同,空汙防制、廢水處理設備不同,為釐清各機組放流水汙染情形,10月24日再抽驗1至4、9至10號機組兩處放流水,竟發現「硼」濃度高達134毫升/公克、141毫升/公克,分別超標26、28倍之多,今年就查獲7次放流水超標!

吳志超強調,市府限期中火11月15日前提出改善計畫書,並於12月完成改善,改善期間仍將持續抽查放流水質,汙染濃度不得高於前次抽驗數值,改善期滿後則須符合放流水法定標準,市府將正式複查,若再違規將連續重罰,不排除勒令停工。

新聞局長黃國瑋說明,中火10月21日提送陳述意見書說明已加速設置廢水處理設備,預計12月全面改善完成,距今僅一個多月,且在市府督促下,中火也在陳述意見書中承諾即刻起5至8號機組自主減產50%,從源頭降低汙染排放;儘管如此,違法就是違法,市府按照水汙染防治法規定,針對3件汙染行為分別開罰最高額度2000萬元,總計重罰6000萬元。

吳志超重申防治中火空污「減煤四成、汰舊換新」兩大原則,要求台電在汙染設備改善完成前,承諾更多減產比例;如新建2部燃氣機組,需將等同發電量的4部燃煤機組除役或拆除,他也提醒台電應24小時監控空汙排放,不得因廢水改善而影響空汙排放。

環保局指出,中火廢水今年遭查獲7次汙染物超標,包括「硝酸鹽氮」3次超標、「懸浮固體」1次超標、「硼」3次超標,違規開罰總金額高達8562萬2000元,創國營事業史上最高紀錄。根據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研究,動物實驗食入大量的硼,會影響男性生殖器官健康,孕婦懷孕時暴露到硼,也可能生產體重偏低、出生缺陷及成長遲緩的幼兒。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