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林正峰請市府檢討市府的行銷作為,並本著節約精神多使用新聞處的網路社群通路行銷。
桃園市議員林正峰10月24日藉市府新聞處與消防局到議會備詢時,以全運會花巨款做廣告行銷、參觀賽事民眾不多為例,請市府檢討行銷作為,並本著節約精神多使用新聞處的網路社群通路行銷;對於消防局的防災作為,林議員建請應兼顧警報器與滅火器並重。
林議員強調,108年全國運動會的行銷宣傳,體育局等各局處都投入預算,新聞處負責的廣告行銷經費就高達2325萬元,但是,民眾參觀賽事的情況仍不盡理想,顯見宣傳太偏重城市品牌行銷、較少聚焦於賽事和選手,請新聞處檢討改進。
林議員也説,新聞處的業務報告稱,新聞處設置的網路社群媒體,各種大型活動行銷的觸及入次和點閲率動輒數百萬人次,既然社群媒體行銷效果如此強勢,他建議新聞處今後辦理大型活動時應本著節約與效益角度,減少花費高的電視廣告,多利用網路社群媒體廣道宣傳。
對於消防局的防災作為,林議員建請應兼顧警報器與滅火器並重。
林議員肯定市府消防局榮獲全國「住宅防火對策2.0」特優獎,積極推廣的火災警報器設置,今年底安裝家戶將達到80%,他提醒消防局應注意到有的住家有幾個樓層、每個家戶有三、四個房間,應該要落實推廣到每個房間都裝設。林議員建請消防局,積極推廣火災警報器設置的同時,滅火器使用宣導更要兼顧,因為,滅火器可以在第一時間消滅火源,警報器與滅火器的推廣作為並重,才能達到防災減災效果。
林議員提醒退休後再回任的謝呂泉局長,防災作為不能「喜新厭舊」,消防局的業務報告竟然隻字不提滅火器使用宣,對於謝局長早期大力推廣的婦宣隊等防火宣導志工也有欠公平,志工們持續深入里鄰教導百姓使用滅火器的苦心應受到鼓勵。
房地產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