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錯機車停車處 新南警抽絲剝繭找回車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張嘉佑及劉耀志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吳男報案指稱機車遭竊,警方到場後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吳男未停車於該處,研判吳男可能記錯停車位置,警方隨即在周邊進行搜尋,果真在距離300多公尺外的超商前找到吳男機車。
經了解,55歲吳姓男子老家住雲林縣四湖鄉,獨自一人租屋在嘉義市彌陀路某大樓,平時以擔任大樓保全管理員為業。當日21時許吳男準備上班,習慣性地走到路口全家便利超商前要騎自己的機車去上班,卻發現機車不見,以為遭竊,在附近找了一遍又一遍仍一無所獲,只好報警請求協助。警方獲報抵達現場後先行詢問吳男正確停車位置,吳男信誓旦旦確認停在該地無誤,警方便著手調閱監視器查看,卻發現吳男未將機車停在該處且吳男機車鑰匙還帶在身上,警方研判記錯停車位置可能性較大。然而吳男又聲稱當天中午有騎到立仁路上一間機車行修車,警方便載著吳男軀車前往該修車行詢問仍一無所獲。警方緊接著在周邊道路尋找,赫然發現吳男機車就停在距離300多公尺外的統一超商機車停車格,吳男此時面露尷尬地向警方致歉,連稱自己可能當天中午返家服用藥物入睡後,頭腦昏沉把正確停車處給忘了,最後感謝警方的熱心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