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空汙 中市府加重處罰自家公共工程汙染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2019-10-04 15:42

市府加強汙染源稽查-圖為查核中龍狀況

近日台灣西半部空氣品質不佳,台中市政府環保局3日稽查汙染源時,查獲一市立高中的工程汙染防制措施未符相關法規,造成逸散性汙染,以空汙法告發,並將首度依市長盧秀燕「直接開罰、加重處罰」兩大策略,加重處罰2至3倍,「即使是自家人也絕不寬貸」,展現整治空汙的強烈決心。

環保局指出,以往若是公共工程,僅處分2萬元,但這次於空汙季空品不良日,首次加重處分2至3倍,祭出4至6萬元罰款;另一私人公司新建工程則因工地出入口未有效清洗進出車輛汙染路面,則依廢清法第27條處分4,800元。

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受到地形及氣候因素影響,每年10月至隔年4月容易發生空氣品質不良情形,市府除加強汙染源稽查、通報業者執行應變措施外,亦派員至大型固定汙染源台中電廠及中龍鋼鐵公司確認其降載作為,經查兩廠降載比率均尚符合規定。

吳局長呼籲業者落實空氣汙染防制,並配合執行空品惡化防制措施、確實降載,也提醒敏感族群或老人、小孩等抵抗力較弱者,外出前應查閱空氣品質情形,做好減少戶外劇烈活動及配戴口罩等自我防護措施。欲掌握空品即時狀況,欲掌握空品即時狀況,可至《環保局空氣品質監測網》( http://bit.ly/1PYK6fP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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