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私菸案 桃市府重罰6百萬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9-09-25 11:52

桃園市長鄭文燦。

針對華航華膳私菸案,桃園市政府在接獲財政部函文後依權責做出罰款600萬元的裁處,但坊間則有處分太輕的議論。桃園市長鄭文燦25在主持市政會議前表示,罰款600萬元是按照菸酒管理辦法的最高額度,而桃園市政府是地方政府,是財政部按照菸酒管理辦法移請市政府裁罰。

財政部台北關關務署針對華航華膳私菸案,已經正式函文桃園市政府,市長鄭文燦指示財政局依照「菸酒管理法」辦理。市府財政局長歐美鐶表示,將對於華航處以罰鍰最高新台幣600萬元,華膳公司則因台北關已經做出罰鍰,將調查完整後,再予以適法裁處。

對於桃園市政府的裁處,坊間認為有「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之嫌,桃園鄭文燦24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私菸案有很多的部分,司法調查我們尊重調查的結果。

財政部是按照菸酒管理辦法由地方政府負責有關私菸的裁罰,這是屬於行政罰的部分,按照裁罰的基準財政局在完成調查後會按照基準罰600萬元,至於華膳的部分,因為財政部已經罰過了,那還要再進一步跟他商量,看要罰多少。

鄭文燦說,並沒有「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這個處罰是蠻重的,最高額度就是600萬元。

媒體也詢問,如果用海關的緝私條例來做處罰,罰款將會高達6千萬元?鄭文燦表示,這是按照菸酒管理辦法移請市政府裁罰,海關不是市政府負責的,海關是由關務署負責的,財政部移送的部分是按照「菸酒管理辦法」。

據了解,依照「菸酒管理法」第46條,可處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以華航華膳私菸案為例,罰款將會高達6000萬元,但受到「菸酒管理法」的最高額罰款600萬元的限制,因此市府只得對華航處以最高6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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