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場所內用不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政策,7/1上路,台南市政府環保局一早即派員至政府部門、連鎖速食店稽查34處店家,合格率為100%。
環保局表示,今天起至(109)年6月30日,第1次違規者予以勸導,第2次違規即告發;自109年7月1日起違規者一律告發,不再勸導,即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規定裁處1,200~6,000元罰鍰。
環保局說,這項減塑政策經過政府不斷宣導,多數店家已在明顯處貼出環保署公告,請顧客自備吸管,多數顧客從善如流,隨身自備環保袋,使用環保吸管,顯示民眾環保意識不斷提升,高度支持減塑愛地球的政策。
也有店家改用取得環保署「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使用證書的塑膠吸管,方便顧客合法使用,或是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且公開陳列販賣的商品者,則不在管制之列。
環保局指出,塑膠吸管使用量年年增加,但因塑膠吸管體積小、重量輕,常未妥善回收處理,造成環境及海洋污染,考量外帶客群為了方便較難改變習慣,因而先從內用客群推動,要求店家提供環保吸管或非塑膠材質之一次用替代吸管或鼓勵顧客自備吸管或以口就杯直接喝,藉此減少塑膠吸管使用量,逐步實現環保減塑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