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20)日舉辦的長榮航空勞資再協商會議上,由於長榮航勞資方針對第一項議題—日支費調高至150元/小時就無共識,因此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宣布於今(20)日16時整開始,長榮空服工會成員將開始罷工。(圖/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Facebook)
國籍航空長榮航空從2017年起,就出現勞資雙方對工時、薪資福利…等議題爭議歷經20次團體協商、3次調解會議,以及罷工投票取得罷工權後,在今(20)日舉辦的再協商會議上,由於長榮航勞資方針對第一項議題—日支費調高至150元/小時就無共識,因此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宣布於今(20)日16時整開始,長榮空服工會成員將開始罷工。
在今(20)日舉辦的再協商會議前,長榮航勞資雙方就先針對協商開放直播與否、主持人人選、協商場地在哪間飯店辦…等問題互有爭論。而在協商會議開始後,長榮航勞資方就對第一項議題—日支費調高至150元/小時就無共識,因此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當場宣布,自今(2019)年6月20日16時整罷工開始,並要求工會成員至桃園南崁長榮航運大樓門口前集合罷工。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針對長榮航勞資爭議,提出8項訴求,分別為:
1.日支費應調高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非會員不得比照適用。(提高津貼)
2.東京、北京、金邊、胡志明、哈爾濱、瀋陽、呼和浩特等9條航線改為過夜班。(改善疲勞航班)
3.開放本會參與會員的人評會等懲處機制,並有發言及表決權。(勞工參與公司決策)
4.開放勞工參與公司治理,提供經營必要資訊。例如:工會參與推派獨立董事或增設勞工董事。(勞工參與公司決策)
5.國定假日出勤應給付兩倍工資。(提高工資)
6.各航班派遣外籍組員不應超過2人。(保障本國籍員工)
7.給予本會理監事、會員代表會務公假。(會務公假)
8.變更空服員現有勞動條件與工作規則應事先與本會協商。(勞工參與公司決策)
在今(20)日舉辦的長榮航空勞資再協商會議上,由於長榮航勞資方針對第一項議題—日支費調高至150元/小時就無共識,因此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宣布於今(20)日16時整開始,長榮空服工會成員將開始罷工。(圖/YouTube)
針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提出的8項訴求,長榮航則回應:
1.工會訴求「日支費應調高到每小時新台幣150元,非會員不得比照適用」。
長榮航空回應,現行日支費足夠,但長榮航空有意願提升勞動條件,並提出飛安服勤獎金增加收入,工會也可提出其他方案,長榮航空也願意進一步討論,但不同意禁搭便車。
2.工會訴求「東京、北京、金邊、胡志明、哈爾濱、瀋陽、呼和浩特等9條航線改為過夜班」。
長榮航空回應,東京BR198冬季過夜,其餘月份已有自願專飛方案;北京雷雨季(6~8月)與跑道歲修月份過夜;呼和浩特與哈爾濱已安排2組組員輪流執勤;瀋陽2019年起冬季執行2組組員輪流執勤;金邊已採取自願專飛方案,上述派遣方式已優於業界。
3.工會訴求「開放空服員工會參與會員的人評會等懲處機制,並有發言及表決權」。
長榮航空回應,當事組員得邀請1位陪同代表(長榮航空空服員)擔任觀察員,可提供當事人建議,隨時與當事人討論,由當事人在會議中發言。
4.工會訴求「開放勞工參與公司治理,提供經營必要資訊。例如工會參與推派獨董或增設勞工董事」。
長榮航空回應,要求勞工董事有法律問題,無法由公司單方面同意設立;比照機師工會,每月固定勞資會議,每季工會與董事長會面,每半年檢討空服員現行班表。
5.工會訴求「國定假日出勤應給付2倍工資」。
長榮航空回應,旗下空服員已經是勞基法第84-1的工作者(俗稱責任制),已排除勞基法第37條有關國定假日的適用,因此無國定假日出勤應給付雙倍薪資的問題。
6.工會訴求「各航班派遣外籍組員不得超過2人」。
長榮航空回應,為兼顧服務品質,會依照各航線外籍乘客調整各航班本、外籍組員人數,長榮航空為國際性企業,不應違反平等原則而有本外籍差異。
7.工會訴求「給予工會理監事、會員代表會務公假」。
長榮航空回應,比照機師工會,願給予空服員職業工會的理監事(8位以內),每年每位可申請25天的會務假。
8.工會訴求「變更空服員現有勞動條件與工作規則應事先與工會協商」。
長榮航空回應,在不牽涉公司的管理權責之下,與空服員工作相關的議題,未來皆可透過與公司建立的溝通平台提出意見,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