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資料顯示,106年全國結核病個案共計9,759人,其發生率為每10萬人口41.4人,而臺北市則為797人,發生率為每10萬人口29.6人。結核病早期症狀不明顯且症狀和感冒類似,容易被忽略而延誤就醫,但民眾無須擔心,平時可透過簡易的「七分篩檢法」自我評估外,定期接受健康檢查,即使被診斷為結核病,只要遵照醫師的囑咐,持續接受6至9個月正確有效的藥物治療,即可恢復健康。
結核病是藉由空氣傳播的疾病,容易因長時間的接觸而感染,最常見的感染者是與傳染性個案同住或較為親近的密切接觸者,一般而言與個案在可傳染期期間1天內如接觸8小時(含)以上或累計達40小時(含)以上之接觸者皆有可能被傳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近期發現經確診為結核病個案的同住家人,在衛生局介入調查後發現,家中成員亦有被感染之情形,且依發病時間推算可能更早即被感染,但因未發覺而未就醫治療。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歐佳齡科長表示,民眾可透過「七分篩檢法」自我檢測,如出現咳嗽兩週(2分)、咳嗽有痰(2分)、體重減輕(1分)、沒有食慾(1分)、胸痛(1分)等症狀,合計5分(含)以上,務必儘快就醫檢查,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如有結核病相關問題,可撥打衛生局防疫專線2375-3782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