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生產力與行車安全 台南農路已改善830公里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9-03-21 15:53

為改善農民行車安全及農業經濟的持續發展,使舊有農路能因應現代化經營規模,臺南市政府除了積極向中央申請經費補助,每年也自籌編列市預算,辦理各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改善工程。自縣市合併以來於農地重劃區內每年持續投入農水路更新改善經費,總經費已逾25億元,更新重劃區內農路長度達830公里、水路長度達277公里、路側擋土牆長度37公里,對於改善農路行車安全,提高農地生產力,具有卓著效益。

市府指出,為提高農業產能,同時解決農業人力不足的問題,農民多引進大型機具,農產品載運車次也與日俱增。然而,民國60年以前辦理的早期農地重劃所需的工程費及農水路用地,係需由該重劃區內的全體農民自行負擔;再加上當時農業設施設備的需求較低,故田間農路寬度僅2.5~3公尺,路面均未鋪設級配料,併行的水路設施亦多屬土溝,每遇降雨,路面常生泥濘或凹陷,甚至發生顛簸翻車險象。

此外,部分重劃區內的農水路歷經2、30年的風雨,也多已殘破不堪,除了影響農民的交通安全,農產品的收成品質及收益也隨之受損。土溝中的雜草也隨著時間滋長,嚴重堵塞水路,連帶影響了灌排水路的功能,其中部分農路因雜草叢生,導致農路無法通行,更直接影響到兩側的農民耕作。因此,地政局訂定「臺南市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管理維護執行要點」作為農地重劃區區內農路修繕審查原則。

市府表示,地政局於108年度除了編列1.5億元改善經費改善農地重劃區內農路,亦積極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爭取相關經費,辦理「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及「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計畫」,將田間農路寬度拓寬至4公尺以上,併行之給、排水路更新為混凝土U型溝,期能增進農水路功能,以符合現代化農業經營之需要。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地政局為加速改善農民農業經營環境,就自籌市預算辦理本市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改善之金額,於下年度(109年)將再檢討,同時積極爭取中央補助辦理農地重劃區內農水路改善,以加速辦理農水路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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