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物品遺失 警調閱監視器協助找回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陳伯霖及江冠穎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有民眾物品在轄內某運動中心失竊,經警方到場調閱監視器後發現係清潔人員誤認該物品為民眾所棄置而清理掉。
經了解,該名婦人當日上午到某運動中心游泳時,到淋浴間沖完澡之後便至放置吹風機的處所吹頭髮,吹完頭髮後一如往常地收完游泳用具及私人用品後隨即返家,返回嘉義縣中埔鄉住處後才發現自己忘了將沐浴用品及泳衣泳帽帶回家,又趕緊回到運動中心尋找自己的物品。婦人向警方表示自己的物品常常放在運動中心而找不到,懷疑物品是被小偷偷走。
警方到場先安撫婦人情緒後立即請運動中心工作人員協助調閱監視器,發現婦人確實有將沐浴用品及泳衣泳帽帶進放置吹風機的處所,而離開時卻沒有將物品帶走。警方往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是一位清潔人員將物品帶走,經詢問該清潔人員表示當時進入該處所清潔時,發現物品均丟棄在地上以為是民眾棄置的物品才會清理掉,婦人將物品找回後相當感謝警方協助調閱監視器釐清事情發生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