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指228連假期間到期的交通違規案件,繳費期限將自動延長至3月4日。(圖/交通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今年228連假自2月28日起至3月3日止,凡屬新北市管轄的交通違規案件,其違規通知單所載應到案日期如果在連續假期期間者,可順延至3月4日恢復上班日繳納。
交通局說,228連假期間到期的交通違規案件,繳費期限將自動延長至3月4日,連假期間想線上繳費的民眾可利用各大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美廉社)多媒體查詢機、網路(監理服務網www.mvdis.gov.tw)及電話語音(4121111轉168#)繳費,或於3月4日恢復上班日第1天至窗口櫃檯繳納罰鍰。
交通局另提醒有辦理吊扣駕駛執照的民眾,如駕照吊扣到期日為228連假期間者,在吊扣執行單註記之到期日隔天即可駕車,可不用先行領回駕駛執照,駕駛執照可於之後的上班日再另行擇期領取。且呼籲市民駕駛汽機車應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規,以保障自身及所有用路人之財產與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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