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20日宣布,電視購物頻道東森得易購與輝葉公司,於電視廣告銷售「Body Magic新一代粉嫩魔力板」商品,因廣告誇大涉及廣告不實,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罰處東森公司新台幣40萬元、輝葉公司10萬元罰鍰。(圖/行政院公平會)
許多人電視轉到購物頻道,常看到主持人口沫橫飛推銷產品,許多人聽信主持人,廠商推銷就下訂產品,但也時不時就出現消費者反應主持人推銷話語誇張,產品使用反倒不如預期的情況。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0)日宣布,電視購物頻道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後稱東森公司)及輝葉企業有限公司(後稱輝葉公司)於電視廣告銷售「Body Magic新一代粉嫩魔力板」商品,因廣告誇大涉及廣告不實,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罰處東森公司新台幣40萬元、輝葉公司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東森公司及輝葉公司於2018年1月16日在東森購物台銷售「Body Magic新一代粉嫩魔力板」商品,宣稱「慢慢的幫你的『脂肪震碎』震碎排出去……幫助你的腸胃蠕動……蘿蔔腿、大象腿、大屁股、水桶腰……掰掰袖……瘦得很漂亮……以抖動方式有效達到運動瘦身……」等語,廣告整體讓人認為使用該商品無需運動,只要站著或坐於該商品上,就可藉由商品振動帶動身體抖動,搖動脂肪、促進血液循環,進而有效達到震碎脂肪、抖掉肥肉之運動瘦身效果。
公平會表示,雖據輝葉公司表示該商品透過上下抖動方式,身體立即可以感受到各部位運動的效果,因此無需相關依據及實驗數據,但「震碎脂肪」屬瘦身美容廣告誇大、易引人錯誤之文詞,且該兩公司均無法提供相關醫學學理或臨床試驗依據證明該商品具有上述宣稱功效,已屬對於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因此公平會認定東森公司及輝葉企業,在電視廣告銷售「Body Magic新一代粉嫩魔力板」商品,其產品廣告誇大涉及廣告不實,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罰處東森公司40萬元、輝葉公司1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