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苦也不能省孩子學費 勞動部即起至3/20受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9-02-18 22:00

行政院勞動部表示,家長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得扣全勤獎金、也不得解僱請假員工。(圖/Pixabay)

過年9天連假放完後,中小學也早已開學下學期課程,各大專院校也從今(18)日開始新學期課程。不過對於一些失業勞工而言,孩子的學費始終是一大難題。對此,勞動部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自即日起開始受理107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至108年3月20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申請。

勞動部表示,凡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逾1個月以上(即108年1月19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其與配偶106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148萬元以下,且至108年2月18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皆可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勞動部指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1.2萬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2.2萬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勞動部表示,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2.2萬元再加2成的補助,為2.64萬元,2名子女合計為5.28萬元。另勞動部特別提醒,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勞動部表示,107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即日起至3月20日止受理申請,有需求者可至「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topic/3075/6074/7607/)、「全民勞教e網」(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下載書表,也可以到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台)、勞保局各辦事處,及勞動部四樓服務台等地點索取申請表,相關事宜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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