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再生活化補助計畫」,已邁入第2年,補助申請案採隨到隨審方式受理,歡迎民眾踴躍申請。
桃園市政府為鼓勵私有閒置老屋活化,去年由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所推動的「老屋再生活化補助計畫」,已邁入第2年,今(108)年2月1日開放申請,去(107)年度獲老屋活化補助共2案,已有1案完成修繕,成為富岡老街與富岡火車站的新去處;本補助申請案採隨到隨審方式受理,歡迎民眾踴躍申請。
「108年度老屋再生活化補助計畫」補助項目包含老屋建築整建或修建、老屋室內修繕及老屋活化經營三項,建築整建或修建每案最高補助40萬元,室內修繕每案最高補助90萬元,活化經營包括文化藝術、公共事務、公開展覽、經營使用等項目,均可申請每月一萬元補助,營造使用人、所有權人與地區三贏,讓老房子被活化、不再閒置。
108年除了本計畫可以申請之外,今年文化部也推動「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編列高額的預算,補助私有老建築約50%的經費,鼓勵民眾多加申請,促進本市老屋保存再生與活化。
若民眾想進一步了解補助內容,可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108年度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補助計畫」,查閱相關資訊,或電洽市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03)329-8600分機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