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年節食品安全聯合稽查 為民眾食安把關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9-01-26 00:25

嘉義縣政府為民眾食品安全把關,年節食品安全聯合稽查

農曆春節快到,嘉義縣政府為民眾食品安全把關,由消防官帶隊分赴傳統市場、大賣場進行年節食品標示及販售食品源頭聯合稽查,查核項目包括臘肉香腸、水產乾貨、年糕製品、醃製蔬菜…等,共查核 270 件,其中 2 件標示不符,追查來源均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理。衛生局表示,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標示者,除下架回收改正,最高可裁處300萬元罰鍰。另外,為防堵非洲豬瘟入侵,稽查傳統市場豬肉產品都清楚標示來源。

衛生局1月初曾啟動第一波稽查行動,分別前往傳統市場、超級市場、大賣場、南北貨商行、餐飲業、食品製造場所進行食品抽驗,共抽驗119件,檢驗項目為保色劑、防腐劑、漂白劑、硼砂、甜味劑、規定外煤焦色素、農藥殘留、動物用藥殘留、真菌毒素等,其中1件「南投上等山蕉」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繼續查辦中,其餘都符合規定,抽驗結果名單公布在嘉義縣衛生局網站(https://cyshb.cyhg.gov.tw/) 首頁「機關業務」-「主題專區」之「食品檢驗報你知」供民眾參考。

衛生局長祝年豐提醒消費者選購醃漬、乾貨、水產品時,應選擇接近食物原色食品,不宜挑選色澤鮮豔或過於潔白的產品,並注意是否完整標示(包含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或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有效日期、原產地及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等);挑選魷魚絲、牛肉乾、開心果等散裝年貨時,注意是否加蓋,避免食品遭受汙染,為確保食品新鮮及安全衛生,包裝或散裝食品都應儘早食用。

衛生局呼籲民眾購買符合標示上之保存溫度的冷凍食品或冷藏食品,不購買置於室溫過久的展示品,販售業者應販賣來源及標示清楚的食品,保存方式應符合廠商規定的保存條件存放,以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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