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積極輔導企業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最高補助可達300萬元 。(圖/勞工局提供)
新北市勞工局積極輔導企業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最高補助可達300萬元。勞工局表示,108年第1階段自即日起受理至2月28日止,歡迎轄內事業單位提出申請,解決員工子女托育問題,共同打造健全的職場與家庭生活。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新北市訂有相關補助計畫,只要是登記在新北市的事業單位,不論受僱者人數,每年將聯合勞動部給予下列經費補助:有意願設立托嬰中心或幼兒園等托兒設施者,當年度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補助。
另新北市亦創全國之先,提供「教保服務人員或托育人員人事費用」及「專業諮詢服務費用」補助;針對已設有托嬰中心、幼兒園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者,可申請每年最高50萬元的更新或改善設備補助;如有提供員工托育津貼者,可申請每年最高60萬元的補助;設有員工哺(集)乳室者,可申請最多2萬元的經費補助。
勞工局說,性別工作平等法於105年5月修正後,已將應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措施的事業單位,擴大適用至僱用勞工在100人以上的雇主。為鼓勵更多企業提供托兒服務,勞工局已成立單一窗口,以協助企業來解決相關問題,同時透過「企業托兒諮詢輔導團」入廠輔導,期盼與雇主共創一個滿足員工托兒需求的幸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