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抽查裝扮玩具 1件串珠玩具塑化劑超標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12-24 15:44

經濟部標檢局隨機購買20件裝扮玩具樣品進行「品質項目」檢測及「標示查核」,檢測結果發現1件小朋友間受歡迎的串珠玩具,其塑化劑超標。(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今(24)日~12月31日間,是聖誕節、跨年熱季,很多人近期應該會參與交換禮物趴、扮裝趴…等活動。由於參加相關聚會時,總少不了用裝扮衣飾、假鬍、面具、紋身貼紙等…物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關心民眾健康安全及瞭解市售裝扮玩具品質,2018年10月於文具店、玩具店、量販店及零售商店等地,隨機購買20件裝扮玩具樣品進行「品質項目」檢測及「標示查核」,檢測結果發現1件小朋友間受歡迎的串珠玩具,其塑化劑超標,接觸久了可能對身體有不良影響。

標檢局表示,這次裝扮玩具係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系列國家標準檢測「物理性(包括如小物件、危害尖端、危害邊緣及包裝塑膠膜之安全性等) 」、「耐燃性」、「電驅動性」及「化學性(包含8種重金屬含量【鉛、鎘、汞、鉻、砷、錫、銻、鋇】、甲醯胺、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DEP、DMP、DEHP、DBP、BBP、DINP、DIDP及DNOP】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等),另依據前述標準及商品檢驗法查核「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

標檢局表示,在這次裝扮玩具檢測中,發現1件串珠玩具的塑化劑超標,超過國家標準0.1%限量值規定;1件紋身貼紙無商品檢驗標識;2件紋身貼紙、1件人體彩繪筆、1件眼罩的中文標示不符規定。

標檢局表示,塑化劑超標的串珠玩具,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無商品檢驗標識的紋身貼紙,標檢局說若經查證業者逃避檢驗屬實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 項規定,處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

至於「中文標示」不合格的裝扮玩具,標檢局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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