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17日進行第2次派員訪查,並與該公司企業工會代表訪談,了解員工目前工作情形
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於107年12月13日因財務危機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及15日發生楊梅廠、龍潭廠停工之情形;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已於14日派員進行訪查,公司表示目前暫無進行大量解僱勞工計畫,且尚待13日向法院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之結果,方能確認公司下一步計畫,17日為進行第2次派員訪查,並與該公司企業工會代表訪談,了解員工目前工作情形,勞動局將持續關注務求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局說明,事業單位應依勞動契約給付勞工薪水,如因訂單減少,致正常出勤員工無事可做,係不可歸責於勞工,雇工仍應照常給付薪資,如有因景氣因素須變更勞動條件仍須徵得勞工個別同意,同時依法通報主管機關;另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 4 條及第 5 條規定,解僱勞工 60 日前應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且應即本於勞資自治精神進行協商。勞動局除督促事業單位遵守相關法令外,如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情事,將依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