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截至今年11月止,應到檢機車超過84萬2千輛,其中15萬5千多輛未完成定檢,依法可罰500至1,500元。環保局呼籲車主儘速完成定檢,除了解車輛性能是否正常,更能減少空氣污染,一舉兩得。
環保局指出,機車出廠滿5年後,每年於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須接受排氣檢驗,確保機車排氣濃度符合標準,減少空氣污染。機車為市民最普遍使用之交通工具,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範,未來預計規劃於特定區域設置空氣品質維護區,針對進入區域內之車輛加強管制車輛排氣情形,未依規定接受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車輛則可立即告發,機車可處新臺幣500至1,500元。
環保局表示,除未定檢機車依法得罰500元以上外,為落實二行程機車污染減量,二行程機車遭攔檢不合格立即告發處分,並依據車輛排煙超標數值高低,處1,500元至6,000元不等罰鍰。
環保局強調,機車排氣檢驗免費,車主可藉由檢驗測試車輛性能是否正常,延長機車使用壽命,也能減少空氣污染,呼籲尚未檢驗排氣的車主儘速到定檢站完成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