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陳學聖與競選總幹事孫大千召開記者會,指控桃園市政府圖利廠商近8000萬元。
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陳學聖與競選總幹事孫大千19日再度於立法院會議室召開「有圖為證~桃市府工程圖利廠商」記者會,直指桃園市府涉放水,讓汙水下水道工程承包商低報土石方處理費,利用減少成本支出方式間接獲利近8000萬元。
市府水務局長劉振宇澄清表示,剩餘土石方於處理前均依法提送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書,係以行政院核定契約內各管徑固定單價作支付,本單價是以B2類營建剩餘土石方以每立方米30元作估算,市府並不會因工程實際申報不同的土方類別,而支付額外的費用。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長劉振宇。
陳學聖指出,這是繼日前小檜溪圖利廠商8億弊案後,另一起圖利弊案,證明鄭文燦執政下的桃市府已成為投機業者不法獲利的溫床,倒行逆施、為所欲為,不依法行政,只為圖利廠商。
按照營建剩餘土石方的分類,汙水下水道所採用的潛盾工法所產生的土方為泥漿(分類為B6、B7),依市場行情每立方米土方處理費至少800元起跳,但桃市府水務局卻允許廠商將泥漿視作砂石(B2-1)申報,以至於每立方米土石處理費僅需30元,若計入運費及證明費,每立方米泥漿至少省下1100元,按申報總體積7萬立方米計算,廠商省下近8000萬元成本。
孫大千表示,從小檜溪案一直到汙水下水道工程,桃園市政府為何一再為砂石業者大開方便之門?桃市府是否偽造文書配合業者亂報土方種類,並在現場監工放水,讓業者將工地現場當做汙泥處理廠,並讓業者濫排汙泥水?呼籲桃園市政府應該出面說清楚,切莫將政績建立在各種圖利廠商的行為之上。
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陳學聖與競選總幹事孫大千召開記者會,指控桃園市政府圖利廠商近8000萬元。
市府水長劉振宇表示,本BOT計畫剩餘土石方於處理,係以行政院核定契約內各管徑固定單價作支付,本單價是以B2類營建剩餘土石方以每立方米30元作估算,全國各縣市包括中央及地方辦理之污水下水道工程採此推進工法施工者,所申報之土石方種類大多為B2類,與目前BOT廠商所申報之B2-1類別並無不同。
廠商因應大管徑推進工程過程中,針對地下水含水量較高,致不及進行泥砂沉澱分離水分之土石方,改以B6類(以每立方米1100元作估算)等適當類別進行運出及申報,該衍生增加土方處理之費用,均由BOT廠商自負風險及自行吸收相關費用,本府絕無圖利情事,孫大千前立委所述縱有7700萬元差價,也是由BOT廠商自行負擔,本府並無支付相關衍生費用,陳學聖委員的說法是魚目混珠,把工程增加的費用當作市府負擔。
桃園市下水務局提出推進工法剩餘土石方出土作業說明流程。
劉振宇說,本BOT計畫剩餘土石方,都必須依照規定申報處理,無特權,也無圖利。業者於處理前均依法提送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書,處理計畫中土石方均依規定運送至合格土資場進行處理。
土石方載運則由民間機構依據下列機制進行加強管制:1.要求監造單位確實查核(包括核對載運車輛車籍資料、人員資料、運離時間等)及登載管制表後運離;2.要求承包商每週1次,監造單位至少每月2次,民間機構每月至少1次不定期跟拍追蹤,檢視土石方覆蓋、載運路線及收容場所是否與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相符;3.確實要求載運車輛加裝行車紀錄器並每月彙整各車輛行車紀錄器影響檔案,經民間機構核對無誤後送相關管理資料予本府備查;4.土方處理相關管理資料經民間機構、品安單位及監造單位查核無誤送本府備查。另本府亦要求本計畫履約管理機構執行抽查,如抽查的過程中發現有土石方清運不合規定之情形,本府將依契約進行開立違約嚴格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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