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檢食物含抗氧化劑,指出飛壘口香糖因沒有將抗氧化劑標示在外包裝上,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相關規定,主管單位可依同法第47條開罰廠商3萬~300萬元罰鍰。(圖/消基會)
食品在加工及儲存過程中,會受到空氣、溫度、酵素及環境的影響,進而產生氧化反應,而加速食物的變色、酸敗或變質。通常業者會採用脫氧、密封等方式阻絕食品與空氣的接觸,或在食物中加入抗氧化劑,以減低或延緩食品氧化。為幫消費者食安把關,消基會9月份抽查24件商品,查出3件商品驗出抗氧化劑,但含量符合添加物的標準,不過其中之一驗出抗氧化劑的飛壘口香糖,因沒有將抗氧化劑標示在外包裝上,消基會指出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相關規定,主管單位可依同法第47條開罰廠商3萬~300萬元罰鍰。
消基會表示,這次檢測食物含抗氧化劑結果,有3件樣品檢出含有抗氧化劑,其餘21件均未檢出。這3件樣品都為口香糖,分別為「青箭口香糖4條裝」及「飛壘口香糖5條裝」檢出BHT,23號「益齒達潔淨無糖口香糖-薄荷口味」檢出BHA,檢出的含量都介於0.01~0.1公克/公斤(g/kg)之間,遠低於食藥署規範的0.75公克/公斤以下。
消基會表示若與標示比對,3件樣品中有2件確實標示含有抗氧化劑,但「飛壘口香糖5條裝」成分中卻沒有標示,已違反《食安法》的規定,依同法第52條通知業者應將產品回收改正,否則可依第4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飛壘口香糖未標含抗氧化劑一事,該品牌口香糖製造商統一製菓表示,他們的口香糖沒有主動添加BHT,而是原料「膠基」中含有BHT,所屬機關衛生局已於日前在廠內稽查,該公司已如實將配方表、原物料進貨資料都交給衛生局,並沒有額外進BHT原料,製成後也沒有添加,所有原物料都依照法規、合法進口。至於外包裝的原料標示部分,統一製菓已正與衛生局釐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