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焚化底渣處理廠2日啟用,垃圾焚化底渣之處理再利用邁向新的里程碑。近年來垃圾焚化後之底渣再利用,雖使用上訂有相關再利用法令規定,然仍有再利用產品違法堆置及最終使用申報不實等情形,導致底渣再利用產品去化受阻、施工單位使用意願降低,環保局為根本解決底渣再利用問題,創全國之先,引進德國先進設備技術,耗資1.1億元,自建焚化底渣處理廠,預計每年可將8萬8,000公噸之垃圾焚化底渣產製為再生粒料,並同時可回收鐵金屬及非鐵金屬,將垃圾焚化底渣之經濟效益最大化。
台南市長李孟諺表示,市民每日產生之垃圾,每年ㄊ市城西及永康焚化廠處理約50萬公噸,將會產出大約7萬公噸之焚化底渣。底渣於106年以前委託民間處理及再利用,管制不易。現本市自建焚化底渣處理廠可掌握焚化再生粒料品質及管理使用,各公共工程在使用上更具信心。
環保局長林健三表示,在焚化底渣處理廠啟用的同時,亦正規劃建置再生粒料水洗流程、加工廠(CLSM廠)或製磚廠,以建構完整之廢棄物處理循環經濟園區,未來垃圾焚化後所產生之底渣,由產出到處理至加工後最終再利用,將可由環保局以一條龍方式自行處理,可確保再生粒料二次加工品質並暢通最終使用去化管道,避免再有因委託民間廠商處理而衍生違法堆置或申報不實等問題。此外,本市焚化底渣處理廠亦可協助其他縣市處理焚化底渣,使再生粒料可妥善處理並使用於公共工程,共享廢棄物資源循環經濟。
環保局表示,底渣細粒徑佔比高,以往傳統篩分之方式已不適用,須採專業精細分選處理,故本市新建啟用之焚化底渣處理廠係引進德國設備技術,建置國內首座具備彈跳篩及多道渦電流、磁選、風選與空氣刀分選等系統,透過升級分選技術,可回收90%鐵金屬、75%非鐵金屬及分離出4.75~19 mm(粗粒料)、2~4.75 mm(細粒料)及小於2 mm以下(極細粒料)之3種再生粒料,其效能為全國最優之底渣處理廠;如此,才能使再生粒料品質大幅提升並增加施工單位使用意願,同時產出不同粒徑再生粒料產品,有利於多元化再利用管道推廣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