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自家土方回填重劃區 陳學聖質疑桃市府圖利建商2億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18-10-19 21:25

陳學聖與競選辦公室總幹事孫大千(前立委)在立法院舉行「桃園市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涉及官商勾結」揭弊記者會

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陳學聖19日與競選辦公室總幹事孫大千(前立委)在立法院舉行「桃園市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涉及官商勾結」揭弊記者會,陳學聖及孫大千出面指控桃園市府高層涉嫌圖利建商,指本屬「民間自辦工程」的重劃區整地工程竟得依「公共工程」辦理,市府亦容許重劃會拿自家建造工程的營建剩餘土方回填至自辦的重劃區,巧妙放水如偷天換日,圖利建商至少2億元以上土方處理費。

陳學聖及孫大千上午召開「桃園市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涉及官商勾結」揭弊記者會。陳學聖表示,「桃園市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疑點重重,經過一系列的抽絲剝繭,認為該案涉及《刑法》公務員圖利罪、《刑法》公務人員偽造文書印文罪及《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如今證據確鑿,希望桃市府勇於面對,盡快對外說明,未來也將向台北地檢暑告發。

孫大千說,桃市府地政局在105年12月2日曾函請建管處提供「桃園市桃園區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工程之剩餘土石方回填計畫」,而建管處在105年12月12日的回函中,明白指示地政局依據《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自治條例》第20條規定自行審查,但該自治條例第20條乃規範公共工程,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屬民間自辦工程,建管處為何同意重劃區整地工程依第20條規定辦理,此為疑點一。

另外,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於105年12月16日檢送「桃園市桃園區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回填計畫書」,桃市府地政局重劃科於106年1月18日回文同意「重劃區之需土回填土石方來源以收容本市境內領有建築執照建造工程之地下室開挖所產生之營建剩餘土石方」,還明文「收容時間配合本重工程施工期於107年9月23日」及13處營建剩餘土方之收容土方量及地號,巧合的是,13處建造工程均與重劃會理事長個人有關。

孫大千解釋,私人建築工程之剩餘土方依法只能運到土資場或合法收容場所處理,不可以送到其他工程,(含公共工程),而公共工程的餘土也需對應於需土的公共工程,才准依《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載運。小檜溪自辦重劃為民間自辦工程、13處建築工程亦為私人營建工程,皆非公共工程,兩項工程連最基本的適用對象條件都不符合。桃市府卻讓業者比照公共工程直接進行土石方交換,合理懷疑有圖利業者,使其方便行事。

陳學聖說,106年桃園市議員舒翠玲就曾接獲民眾檢舉,並在議會針對重劃區回填土方未依《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自治條例》申報稽核及進出、土皆無來源證明進行質詢,未料事件曝光後,市政府竟在短短的15個月內進行多達7次剩餘土石方回填計畫修正,讓原屬於「民間自辦工程」的土石方回填作業,順理成章成為「公共工程」,當時業界就盛傳圖利之說。

陳學聖指出,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工程於民進黨執政後,3個月快速通過變更,即讓13件私人建築工程把營建剩餘土石方直接回填小檜溪。經查重劃會理事長與13件私人建築工程之建設公司關係密切,而該重劃會理事長甚至續聘為2018年國策顧問,中央或地方政府是否予以重劃會或建設公司特權,有待檢方進一步釐清。

陳學聖說,市府兩次回文中,一讓民間自辦工程搖身成為公共工程,二則讓重劃會得以從自家營建剩餘土石方視作重劃區之需土回填土石方來源,依據重劃區之需土回填土石土量計21萬9279立方公尺計算,重劃會在市府的默許之下,拿自家經營的營建剩餘土方,回填至自辦的重劃區內,省去棄土及購土過程,間接獲利就逼近約2.2億元,龐大的獲利的背後即資金流向為何啟人疑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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