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農委會、環保署對液蛋的規範態度不一,消基會盼食藥署、農委會和環保署三方,能對液蛋相關議題態度同步。(圖/資料照片)
位於桃園,數國內第二大蛋品公司的「元山蛋品」,日前才被檢調、衛福部食藥署查獲業者將沾有雞糞、破殼及長蛆之蛋品混製成液蛋。不過食藥署今(15)日公布的6、7月「液蛋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結果,元山蛋品卻被列為複檢合格名單。對此食藥署回應,因為當時業者刻意規避稽查,故意挑在假日才生產問題液蛋,日後食藥署會加強不定時的稽查強度、頻率。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陳姿伶表示,元山蛋品此次稽查中被查出環境髒亂、冷凍庫產品標示不完整、冷凍庫庫溫不足、廠房有病媒蚊、食材沒有離地放置等,但這些缺失被令限期改善後複查均合格。另元山蛋品也被驗出液蛋白含沙門氏菌違規,被開罰新台幣6萬元。
食藥署15日公布的6、7月「液蛋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結果,元山蛋品被列為複檢合格名單。對此食藥署回應,因為當時業者刻意規避稽查,故意挑在假日才生產問題液蛋,日後食藥署會加強不定時的稽查強度、頻率。(圖/衛福部)
對於元山蛋品後來被查獲沾有雞糞、破殼及長蛆之蛋品混製成液蛋的情況,食藥署表示業者刻意規避稽查,故意挑在假日才生產問題液蛋。食藥署表示將責成各縣市衛生局,不定期突擊稽查,遏止不肖業者存有僥倖之心,全面防堵並加重裁罰。
食藥署表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相關規定,倘經衛生單位查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GHP)相關缺失,經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將依同法第44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貯存逾期產品或產品經檢出不符規定,則違反同法第15條相關規定,可依第44條逕處新台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產品則須下架回收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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