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今(13)日公布2018年1月~6月違規廣告查緝成果。著名的美妝公司羅威氏、牛爾NARUKO,則分別以新台幣528萬元、167萬元的罰鍰名列罰鍰累計冠亞軍。(圖/Pixabay)
現在由於傳播管道多元,不管是傳統的電視廣告、報紙廣告、戶外廣告,還是新趨勢的網路廣告、部落客網紅行銷,許多人每天在不知不覺中,都接收不少來自廠商的廣告訊息,不過有些廣告宣傳手法易讓人誤會,因此也時不時傳出消費者糾紛。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13)日公布2018年1月~6月違規廣告查緝成果。著名的美妝公司羅威氏、牛爾NARUKO,則分別以新台幣528萬元、167萬元的罰鍰名列罰鍰累計冠亞軍。
北市衛生局表示,2018上半年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946件、裁罰5042萬5千元。其中食品340件(35.94%)、裁罰2,325萬元金額最高,化粧品佔575件(60.78%)件數最多、裁罰金額1,809萬5千元居次,藥物31件(3.28%)、裁罰908萬元位居第3名。
衛生局進一步指出,罰鍰累計前3名罰鍰金額包含食品、化粧品及醫療器材違規廣告,罰鍰累計第1名為「羅威氏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累計528萬元,特別是該公司之「纖先暢輕盈美麗」食品廣告宣稱:「...抑制脂肪吸收87%...抑制脂肪蓄積92%...促進脂肪燃燒97%...挑戰10天鑑賞期…降5~8公斤…」等詞句,涉及誇大、易生誤解。
至於罰鍰累計第2名為「塞席爾商美之本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即牛爾NARUKO公司),衛生局說特別是「牛爾-京城之霜金絲抗老精華」化粧品廣告宣稱:「…刺激細胞再生 提高自癒能力...黃金線植入皮膚…甚至導致瘻管,臉部不對稱或表情僵硬…」等詞句及使用前後比較圖,累計罰鍰167萬元,而化粧品廣告不得有誇大宣稱。
衛生局表示罰鍰廣告累計第3名為「昭和醫學有限公司」,其「米可白代言船井纖盈機速效組」醫療器材廣告宣稱「...排油排水...大桶腰…鮪魚肚…大象腿…河馬臀…有效液化脂肪…」等違規詞句並佐以使用前後比較圖,累計罰鍰163萬元,經查與核准之醫療器材廣告核定表不符,而以上違規廣告均經北市衛生局依法進行裁罰。
北市衛生局另以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以網路之429件(45.35%)最多,電視共295件(31.18%)居第2,其次為雜誌134件(14.16%)、宣傳物(立牌、看板等)39件(4.12%)。進一步分析違規化粧品廣告類別,以宣稱除皺、除紋類佔第1位,共289件(50.26%),其次為美白類134件(23.30%)及除斑、防曬類57件(9.91%)居2、3位,除皺、除紋類廣告內容述及多以:「…刺激細胞再生 提高自癒能力…導致瘻管,臉部不對稱或表情僵硬…」、「肉毒桿菌的天然替代品」、「…保護微血管…包裹血管、防止毒素淤積與阻止肌膚醣化…」等涉及醫療效能詞句。
北市衛生局表示,該局將持續監錄、稽查違規廣告,經調查屬實,依法裁罰以遏止不法,化粧品廣告誇大不實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下之罰鍰。食品廣告涉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若藥物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一般商品若宣稱醫療效能,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可處新台幣60萬元以上2,500萬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