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南市政府連3年調漲房屋稅,前行政院政務委員高思博27日表示,市府漲房屋稅的決議應自始無效,民眾可以爭取退稅的合法權利。他並發起市民復查運動,以實際可行的方法帶領民眾爭取退稅,今年就幫市民省錢,維護台南市民居住的合法權利。同時承諾如果當選市長,將凍漲第3年房屋稅。
為協助台南市民捍衛荷包,高思博27日於台南市議會召開「鴨霸漲價、 復查有理!」台南市房屋稅政策記者會暨公聽會,邀請台南市議員盧崑福、林燕祝、曾順良、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許文彬律師、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委員蔡文斌律師、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蔡志方、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柯格鐘等學者專家,從法律面做最精闢的分析,告訴台南市民市府騙多大。
高思博說,台南市這次將2001年7月1日以後核發使用執照的房屋都列入調漲範圍,卻未充分說明選擇這個時間點的標準為何?以陳姓屋主的案例來說,由於是2001年7月1日以前的房子,因為每年房子都有折舊,所以房屋稅反而小幅下滑。這更加突顯出市府稅率漲幅遠超過折舊的荒謬性。
高思博呼籲,台南市民收到房屋稅單,若有任何問題,一定要提出復查,在繳納期屆滿翌日起算30天內,填寫復查申請書,連同房屋稅繳款書正本或影本,敘明理由,向台南市政府稅務局申請復查,以捍衛自己的賦稅正義和權益。高思博會在官網及臉書公布申請復查的辦法及表格,提供正確的申復訊息。
高思博批評市府在徵稅的過程中,刻意隱匿外加的路段率,讓民眾誤以為第1年 54%,第2年 65%,第3年81%的稅率就是要繳交的稅率,其實還有外加的路段率,市府並沒有充分讓市民知情。
高思博強調,根據國際人權標準並且經過立法程序成為國內法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高思博說,其第4號一般性意見:適當住房權 (《公約》第十一條第一項) 標定了現代國家對人民居住的適當權利。在這份意見中,任意加重房屋稅賦,是侵犯人民的居住權利。
高思博承諾,未來當選台南市長後,不搶人民的錢,將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行政程序法,在「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成前,先以說明會或公聽會的方式,讓市民參與。他還考慮發起集體訴訟,針對課稅溯及既往有無違憲之虞,進行釐清。